紐約市非公民投票法被否決——《華爾街日報》
Ginger Adams Otis
紐約市一項允許非公民參與地方選舉投票的法律,週一被斯塔滕島一位法官裁定無效,該法官認為該措施違反州憲法。
州最高法院法官拉爾夫·J·波爾齊奧在裁決書中指出,紐約州憲法僅授予符合年齡和居住要求的公民投票權。
“儘管投票是許多公民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但紐約市不能‘規避’憲法規定的限制,”波爾齊奧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
該裁決使一項城市法律失效,該法律原定允許80多萬合法永久居民或獲准在美工作的人員從2023年起參與市長、公益維護官等市政職位的選舉投票。該法律未賦予非法入境移民投票權。
共和黨官員於1月初提起訴訟,在該法律生效後立即發起挑戰。
作為原告方之一的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羅娜·麥克丹尼爾在推特聲明中讚揚了波爾齊奧法官的裁決。
“這一裁決是選舉公正與法治的重大勝利:美國選舉應當由美國公民決定,”她寫道。
紐約市法律部門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市政府正在評估後續措施。
“對於重視讓數千名更多紐約人蔘與民主進程的人來説,這是一項令人失望的法庭裁決,“該發言人説。
由民主黨主導的紐約市議會在12月通過了這項措施,儘管前市長白思豪對其合法性表示過疑慮。
一名法官否決了紐約市的一項法律,該法律本將允許合法永久居民或在美國有工作授權的人蔘與市政選舉投票。圖片來源:Michael M. Santiago/Getty Images紐約市長埃裏克·亞當斯表示,他最初對該法案有一些擔憂,但在與法案支持者交談後這些擔憂得到了緩解。他既未簽署也未否決該法案,使其在通過30天后自動成為法律。
該法案的支持者表示,州憲法關於誰可以參與市政選舉投票的規定是最低標準,而非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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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2年6月28日的印刷版,標題為《紐約市非公民投票法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