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羅伊案後合法墮胎?嘗試改變法律——《華爾街日報》
wsj
美國最高法院,6月29日。圖片來源:Jacquelyn Martin/美聯社關於貴報6月25日社論《墮胎權迴歸人民》:為何政客們不願提議修憲?確立不可剝奪的憲法權利的正確途徑正是修改憲法。法院可在範圍內設限,但無權推翻該權利。聯邦或州法律可在限定範圍內調整,但不得廢除。修憲批准過程本身也允許公開辯論。
此原則同樣適用於同性婚姻、隱私權等議題。反之,若公眾對槍支暴力忍無可忍,廢除第二修正案才是實現更嚴格槍支管制的正途。
理查德·斯旺森
北卡羅來納州阿什維爾
羅訴韋德案判決的法律脆弱性人盡皆知。我直言不諱地歸咎於民主黨。2007年奧巴馬競選總統時,曾保證簽署將羅案法典化的《選擇自由法案》。當選後卻稱非優先事項。民主黨掌控參眾兩院的兩年間毫無作為。他們為政治利益刻意維持議題熱度,卻無視超半數美國人支持在合理時限內合法墮胎的事實。温和派民主黨人與共和黨人都在搖頭嘆息——民主黨未能守護女性的選擇權。
勞拉·加爾巴託
華盛頓州伊薩誇
拜登總統本可以向全國説明,美國是由國會立法的法治國家。從下級法院到最高法院的司法系統已經審理了羅伊案,而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已宣佈裁決。作為守法公民,我們必須尊重這一判決。若想通過新法律改變現狀,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國會代表走既定的合法途徑。
然而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個試圖加劇對立陣營分裂的暴躁老人。多麼錯失良機。
理查德·古多爾
南卡羅來納州格林維爾
當我正在閲讀貴報關於紐約槍支案的社論(《捍衞第二修正案》,6月24日)時,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的判決結果突然公佈。
令我震驚的是自由派的雙重標準:他們一方面要求聯邦政府強制執行憲法中從未提及的"權利"(根據多布斯案裁決,這種權利根本不存在),另一方面卻要求限制憲法明文列舉的權利。
戴夫·埃爾丘爾
亞利桑那州圖森
媒體採用了進步派術語"生殖權利"。墮胎與生殖有何關聯?對於生命被終結的未出生嬰兒而言,這顯然不是生殖——他們永遠失去了繁衍的可能。
邁克爾·布朗
密蘇里州切斯特菲爾德
本文發表於2022年6月30日印刷版,原標題為《想要合法墮胎?請嘗試修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