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影響深遠的裁決中限制環保署權力 - 《華爾街日報》
Jan Wolfe and Timothy Puko
華盛頓——最高法院週四裁定,聯邦監管機構在試圖限制燃煤電廠排放時超越了其權限,這一決定大幅限制了行政部門在未經國會指示的情況下就一系列問題採取政策行動的權力。
在一份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撰寫的6比3的爆炸性裁決中,法院表示,環境保護署在制定奧巴馬時代的監管計劃(即《清潔電力計劃》)時越權了。該計劃曾受到西弗吉尼亞州和其他方面的挑戰。
在多數意見中,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表示,環境保護署在制定限制燃煤電廠排放的監管計劃時超越了其權限。圖片來源:朱莉婭·尼金森/新聞池法院表示,當聯邦機構發佈具有廣泛經濟和政治影響的法規時——在本案中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則——除非國會特別授權,否則這些法規推定為無效。
“如此重大和具有深遠影響的決定應由國會本身或根據該代表機構明確授權的機構作出,”首席大法官寫道,並批評環境保護署在“一項長期存在但很少使用的法規的模糊語言中”尋找新的權力。
除了環保署外,這一裁決還可能限制拜登總統利用財政部、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等其他部門和監管機構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而氣候變化是他標誌性的政策舉措之一。
拜登稱最高法院的裁決是"一個旨在讓我們國家倒退的毀滅性決定"。
“我已指示我的法律團隊與司法部和相關機構合作,仔細審查這一決定,並找到我們能夠根據聯邦法律繼續保護美國人免受有害污染,包括導致氣候變化的污染的方法,“拜登説。
範德比爾特大學法學教授高塔姆·漢斯表示,法院闡述的這一被稱為"重大問題原則"的原則在早期的案件中被提及,但現在得到了更明確的認可。
“法院現在非常明確地依據這一原則來限制環保署的權力,其他監管機構現在必須應對這一問題,因此會更加謹慎,“漢斯説。
漢斯説,由於國會經常陷入僵局,拜登和他的民主黨前任們利用監管而非立法來推進他們的政策議程。
“現在,這些機構的規定要經受司法審查將變得更加困難,“他補充説。
環保署的裁決與最高法院對拜登政府針對大型僱主的疫苗或檢測強制令的裁決類似。
在那項1月份的裁決中,大法官們表示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已越權行事。
“儘管國會無疑賦予了OSHA監管職業危害的權力,但並未授予該機構更廣泛的公共衞生監管權,“多數派大法官在一份未署名的意見書中寫道。
兩起案件中,最高法院均按慣常意識形態路線分裂,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獲得了另外五位保守派同僚的支持:克拉倫斯·托馬斯、塞繆爾·阿利托、尼爾·戈薩奇、佈雷特·卡瓦諾和艾米·科尼·巴雷特大法官。
作為西弗吉尼亞州訴訟聯盟成員之一的美國國家礦業協會表示,這場鬥爭本質是關於聯邦權限的爭議。
“儘管許多人試圖將此案定性為氣候議題,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是關於政府機構權限的案例,關乎當這種權力被濫用時對各州及全體美國民眾造成的經濟影響,“該組織稱。
非營利性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公民"的律師斯科特·尼爾森反駁稱,該裁決通過削弱聯邦機構保護消費者的努力將損害公眾利益,同時為可能反對監管的企業及其他方開闢了挑戰法規的新途徑。
最高法院的裁決使環境保護局應對氣候變化的權力受到限制。圖片來源:Stefani Reynolds/法國新聞社/蓋蒂圖片社“我傾向於認為,任何有利益相關方反對的監管舉措都會被定性為重大議題,”尼爾森先生表示。
他提到,反對者很可能立即在針對聯邦僱員疫苗強制令的現有訴訟中提出這一問題。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氣候風險和排放披露的提案也可能面臨法律挑戰,因為部分大法官可能認為金融監管機構涉足這一領域並不尋常。
在週四裁決的案件中,西弗吉尼亞州帶領傾向共和黨的州和煤炭生產商聯盟,要求最高法院介入並明確環保署的權限邊界。
半個世紀以來,《清潔空氣法案》授權環保署監管危害"公共健康或福利"的固定空氣污染源。奧巴馬時期的《清潔電力計劃》將監管範圍從發電廠實體設施擴展到允許採用廠外減排措施,但因最高法院在早期案件中阻止而未能生效。
特朗普政府於2019年實施了更有利於煤炭行業的替代規則。但在2021年1月特朗普總統任期的最後一天,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該替代規則,為拜登政府制定碳排放新規提供了全新起點。
持異議的大法官埃琳娜·卡根寫道,奧巴馬時代的環保署行使了國會賦予的廣泛權力。2007年,最高法院駁回了喬治·W·布什政府的論點,裁定温室氣體應作為《清潔空氣法案》下的污染物受到監管。
環保署監管温室氣體的能力是拜登總統氣候議程的核心。圖片來源:Dane Rhys/彭博新聞“今天,最高法院剝奪了國會賦予環保署應對‘我們這個時代最緊迫的環境挑戰’的權力,”她援引2007年的意見寫道。
“法院將自己——而非國會或專業機構——任命為氣候政策的決策者,”她在異議中寫道,大法官斯蒂芬·佈雷耶和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加入了她的意見。
法院的保守派越來越多地否決他們認為應由立法者決定的、相當於新國家政策的監管行動。
“本法院至少確立了一條硬性規則:‘如果國會希望將具有重大經濟和政治意義的決策’委託給行政機構,‘我們期望國會明確表態’,”大法官戈薩奇在一月份寫道。
國會中的民主黨人譴責這一裁決可能限制行政部門快速應對氣候變化和其他危機的權力。
“這項裁決為公共衞生保護的含義以及監管機構保護公共衞生的權限開創了一個令人不安的先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迪克·德賓(伊利諾伊州民主黨人)表示。
共和黨人普遍對此裁決表示歡迎,稱其將權力重新交還給民選代表而非監管機構。
“當國會採取行動解決影響美國人及其生計的重大政策問題時,它會明確、清晰地表達,”眾議院能源與商業委員會首席共和黨人凱茜·麥克莫里斯·羅傑斯(華盛頓州共和黨人)説。“它不會像奧巴馬政府試圖辯稱的那樣,將行政部門的廣泛權力隱藏在法律的模糊條款中。”
凱斯西儲大學法學院教授喬納森·阿德勒表示,這一裁決是對監管機構的警告,提醒他們應謹慎解釋舊法律以賦予自身廣泛的新權力。
“法院不贊成在現有法規中尋找休眠的監管權力,”阿德勒先生説。
凱蒂·斯特奇·費雷克對本文亦有貢獻。
**聯繫作者:**蒂莫西·普科,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2年7月1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限制環保署排放監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