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恢復憲法氣候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最高法院任期,大法官們以週四(西弗吉尼亞州訴環保署案)一項6比3的重大裁決將行政國家的權力約束到底。案件主題雖涉及氣候監管,但這一信號將在聯邦官僚體系中引發連鎖反應。
爭議焦點在於環保署能否援引晦澀的法律條款來重構國家電網。在2015年奧巴馬政府法規出台前,環保署僅零星運用該條款監管個別污染源。
該法規本將強制要求煤電和燃氣發電企業補貼可再生能源項目。2016年最高法院暫緩實施,但去年被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重啓。如今最高法院永久否決了該法規,其法律依據尤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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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代表多數意見援引了最高法院的"重大問題原則",要求法院在行政機關聲稱"通過長期存在的法規獲得預示其權力’變革性擴張’的隱性權力"時保持審慎態度——這正是奧巴馬時期環保署的做法。
三位自由派異議法官批評多數意見宣告了重大問題原則的"登場"。但過去二十年間,最高法院多次運用該原則遏制行政越權(包括小布什執政時期)。相比之下,下級法院多依據最高法院雪佛龍案先例對監管機構採取順從態度。
多數方的裁決實際上削弱了雪佛龍案的效力,其指示下級法院首先考量監管機構是否在攫取國會未曾授權的意外權力。首席大法官援引了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驅逐禁令和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的疫苗強制令——這兩項政策均被最高法院推翻。
埃琳娜·卡根大法官的異議意見指責多數方背棄了文本主義。“幾年前我曾説’我們現在都是文本主義者了’",她寫道,“看來我錯了。現在的最高法院只有在有利可圖時才會成為文本主義者。”
文本主義在自由派法學家中風行一時,因為他們能借此將法律條文曲解為符合其政策傾向。首先,他們宣稱法律文本存在歧義;繼而根據雪佛龍案原則,認定行政機構的解釋具有合理性。
有時他們還會對狹義文本作擴大解釋,賦予行政機構國會從未明確授權或考慮的廣泛權力。這種偽文本主義掏空了法律文本的真實含義。
最高法院正在為雪佛龍原則設置護欄,防止下級法院偏離憲法軌道。尼爾·戈薩奇大法官獲得塞繆爾·阿利托附議的協同意見書尤為可貴,為下級法院釐清了適用"重大問題原則"的時機與方法:
其一,當"行政機構聲稱有權解決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的事項"時適用;其二,當試圖監管’美國經濟的重要部分’時,行政機構’必須指明國會明確授權’;其三,當企圖介入’屬於州法專屬管轄領域’時亦可適用。
戈薩奇大法官補充道,法院必須審查機構試圖依據的立法條款,“‘着眼於其在整體法律體系中的位置’”,並“可以考察機構援引的法律的年代和焦點,與機構試圖解決的問題之間的關係”,以及其“對相關法律的既往解釋”。請注意他對法律文本的強調。多數方的判決強化了正確理解的文本主義,並鞏固了憲法中的權力分立原則。
異議者哀嘆國會缺乏監管氣候變化等技術性問題的專業知識。戈薩奇大法官在一個腳註中巧妙地引用了伍德羅·威爾遜的觀點,這位對憲法持進步主義批評態度且是行政國家的奠基人之一,認為應由專家治國,因為民眾是愚昧的。異議者真正的不滿在於,憲法有意使通過法律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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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批評者的觀點相反,大法官們並未阻止氣候監管。他們只是表示,是否以及如何實施的決定權在國會手中。如同本任期內的許多其他裁決一樣,最高法院正在告誡國會和行政部門恪守憲法規定的權限。
在行政部門能夠制定代價高昂的規則來告訴美國人如何生活之前,國會必須給出明確的指令。最高法院正在重振權力分立原則,並在此過程中增強自由。
2018年7月18日,位於西弗吉尼亞州温菲爾德的美國電力公司燃煤電廠John E. Amos發電廠。照片:Luke Sharrett/彭博新聞刊登於2022年7月1日印刷版,標題為《恢復憲法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