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社保答疑——解答讀者最關心的社保問題
Glenn Ruffenach
健康狀況不佳的人是否應該申請社會保障追溯福利金?插圖:保羅·布洛我在五月關於社會保障和“追溯福利”的專欄引發了大量關於這一選項及社會保障的普遍疑問。本月,我將解答其中幾個問題。
在您最近的專欄中,您未提及某些人應利用追溯福利的一個重要原因:健康狀況不佳。
説得好。回顧一下:在達到完全退休年齡(可首次領取全額福利的年齡)後申請社會保障的個人,可以回溯申請日期,在某些情況下獲得相當於六個月福利的一次性付款。我曾建議不要接受這種追溯支付,因為受益人最終會永久性地獲得比原本更少的月度福利。
然而,幾位讀者和理財規劃師提出,健康狀況不佳或預期壽命較短的人,或許應該考慮領取這筆額外現金。
“這筆錢可以一次性支付醫療費用,或是用於一次郵輪旅行或其他一生一次的活動,”印第安納州哥倫布市的認證理財規劃師沃倫·沃德寫道。通常,他補充道,他和同事們並不推崇追溯福利。但當事人生存期可能較短時,“我們會考慮這一選項。”
我今年64歲,原本計劃等到68歲或更晚再申請社會保障福利。但我知道1月份的受益人獲得了大幅的生活成本調整。我在想是否應該提前申請福利,以便有資格享受這些增長。
不用擔心。實際上,你已經符合這些調整的條件。
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上詳細説明瞭如何計算個人福利,特別是生活成本調整(COLA)如何納入計算。具體説明如下:
“從你年滿62歲的那一年起,你就有資格享受生活成本福利增長。即使你在達到完全退休年齡甚至70歲之前沒有領取福利,也是如此。”
換句話説,無論你何時決定申請福利,你的每月支付金額都將反映自你年滿62歲以來政府支付的所有生活成本調整。這包括今年受益人獲得的5.9%的大幅增長。
明年我將滿70歲並申請社會保障福利。我67歲的妻子可以領取配偶福利,然後在三年後轉為她自己的福利。我的財務顧問説我理解錯了。誰是正確的?
你的顧問是正確的。
在社會保障術語中,這個問題屬於“視為申請”範疇。曾經有一段時間個人可以像你描述的那樣操作:在完全退休年齡申請配偶福利(假設其丈夫或妻子已經申請了福利),然後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轉為基於其收入的(可能更大的)福利。
但2015年的《兩黨預算法案》改變了這一規定。
如今,根據該法案中的規則,達到完全退休年齡或更年長的人士,若申請配偶福利或基於自身收入記錄的福利,將被要求或"視為"同時申請兩項福利。如果您妻子明年提出申請——在您已申領福利之後——在社會保障體系看來,她將同時申請配偶福利和基於其收入歷史的福利。她最終獲得的將是兩者中金額較高的一項。僅此而已。此後,她將無法再切換福利類型。
注:2015年法案包含祖父條款。在2016年1月2日前年滿62週歲的人士仍可採用"切換"策略。
我今年68歲,正在領取社會保障金且仍在工作。我知道我的福利可能會因當前收入水平而增加。但何時能拿到這筆額外款項?
您的福利基於您收入最高的35個年份計算,無論這些收入何時產生。因此您説得對:晚年高收入年份可以替代年輕時(比如二十多歲)低收入年份。社會保障局每年會審核所有在職受益人的收入記錄,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增發福利的條件。
如果應增加福利,該調整將在產生較高收入年份的次年1月生效。例如,若您2020年的收入將提升月度福利金額,社會保障局會追溯至2021年1月補發差額(社會保障局的友善工作人員還會寄送説明信函——當然,前提是他們認定您符合增發條件)。
我的問題涉及遺屬福利。有位喪偶的親屬,其已故丈夫的父母仍在世。他們是否符合領取遺屬福利的資格?
可能符合。但相關規定相當嚴格。
這是社會保障遺屬福利體系中鮮為人知的部分。當然,在世配偶、子女和前配偶在多數情況下都符合領取條件。但已故子女的父母也可能獲得補助。
基本條件:父母須年滿62週歲,且生前依賴已故子女提供至少一半經濟支持。單親可領取逝者全額退休金的82.5%;若雙親均符合條件,則每人可領取75%。
查閲完整規定,請訪問社會保障局官網(ssa.gov)搜索:父母福利。
魯菲納克先生曾任《華爾街日報》記者兼編輯。“銀髮諮詢"專欄探討退休規劃及生活相關財務問題。歡迎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出現在2022年7月5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社會保障:我們回答讀者最關心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