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推動免除警察責任——《華爾街日報》
Alexa L. Gervasi and Anya Bidwell
如果沒有旁觀者用手機拍下德里克·肖萬警官跪壓喬治·弗洛伊德頸部的視頻,世人將無從知曉這起事件的真相。而根據亞利桑那州新法規,這類旁觀者可能面臨500美元罰款和30天監禁。7月6日,州長道格·杜西簽署了這項法律,規定在距離警方執法活動8英尺(約2.4米)範圍內拍攝執法人員屬於違法行為。
這項新法規違憲。上週,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成為第七個裁定"第一修正案保護民眾拍攝警察執法權利"的聯邦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指出,第一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對政府事務的自由討論"。該修正案保護新聞採集行為,包括拍攝警察執法。法院認定,拍攝行為"明確"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如果創作言論的行為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政府只需溯流而上、堵住言論源頭,就能繞過憲法制約。”
過去25年間,另有六家聯邦上訴法院審理過此類案件,均得出相同結論。其中就包括對亞利桑那州有管轄權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當然,憲法權利並非不受限制。第一修正案確實允許對言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合理限制",但這些限制必須"精確制定"以服務於"重要的政府利益"。亞利桑那州新法未能通過這一檢驗。
該法案發起人、州眾議員約翰·卡瓦納聲稱,這將防止干擾警察活動並保護平民免受危險。但該法案並未精準服務於這些目標。在警察活動8英尺範圍內停留並不違法,只有拍攝行為才受限制。干擾執法本就屬於違法行為。
在公共場合和平記錄警察行為且未乾擾其活動,不應受到任何限制。這項將於9月生效的法律將阻斷信息獲取渠道,削弱政府問責,掩蓋警方不當行為,並懲罰公民參與。
傑爾瓦西女士和比德韋爾女士是司法研究所律師。
3月31日,亞利桑那州尤馬市警察局一名警官站在巡邏車引擎蓋上查看民宅後院圍欄。圖片來源:蘭迪·霍夫特/美聯社刊發於2022年7月18日印刷版,標題為《亞利桑那州推進警察免責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