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對愛達荷州墮胎法提起訴訟——《華爾街日報》
Sadie Gurman and Laura Kusisto
“如果患者因危及生命或健康的醫療緊急情況進入急診室,醫院必須提供穩定患者所需的治療,”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表示。圖片來源:Drew Angerer/Getty Images美國司法部週二對愛達荷州幾乎全面禁止墮胎的規定提起訴訟,這是自6月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並取消終止妊娠權以來,拜登政府在墮胎權問題上首次發起法律挑戰。
訴訟指出,愛達荷州的墮胎限制與聯邦法律存在非法衝突,該聯邦法律要求接受醫療保險的醫院提供緊急治療(有時可能包括墮胎)。
“如果患者因危及生命或健康的醫療緊急情況進入急診室,醫院必須提供穩定患者所需的治療,”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表示,“當墮胎是必要治療手段時,這包括墮胎。”
愛達荷州一項禁令將於本月晚些時候生效。該法律允許醫生在孕婦生命受到威脅或已立案的強姦、亂倫案件中實施墮胎,但明確排除了醫生認為不墮胎將導致孕婦自殘的情況。
違反愛達荷州法律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面臨二至五年監禁的處罰。
最高法院裁決導致各州墮胎法呈現碎片化後,加蘭部長曾誓言採取法律行動保障墮胎權。墮胎權利組織一直敦促拜登政府尋求所有可行的法律途徑,以在那些試圖全面禁止墮胎的州保留至少部分墮胎服務。
共和黨籍愛達荷州州長布拉德·利特爾發表聲明稱,在最高法院將墮胎監管權下放各州後,拜登政府此舉屬於"越權行為"。
“面對聯邦政府的干預,我將繼續與(愛達荷州)總檢察長勞倫斯·瓦斯登合作,堅決維護州主權,捍衞本州法律。“利特爾表示。
愛達荷是全美13個通過所謂"觸發法案"的州之一,這些近年頒佈的法律旨在1973年確立憲法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被推翻後立即或快速生效。在6月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的裁決中,最高法院多數意見認為憲法中不存在默示保護墮胎權的條款,遂將監管權交還各州。
愛達荷州法律與全美各州陸續生效的十餘部類似法律相仿,均規定當孕婦生命受威脅時可豁免禁令,部分州還允許因強姦、亂倫或孕產婦胎兒可能面臨嚴重健康問題時實施墮胎。
墮胎服務提供者已在州法院對其中一些法律提出質疑,部分理由是這些例外條款措辭模糊,可能使他們在為流產和危及生命的妊娠併發症提供護理時面臨法律風險。計劃生育協會和愛達荷州一家墮胎服務提供者在最高法院6月裁決後數日內,向愛達荷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質疑該州的觸發法。他們聲稱該法律違反了州憲法對隱私權和平等保護的保障,且其措辭過於模糊,使服務提供者無法確定他們可以合法提供哪些護理。
週二的訴訟是該部門成立由副司法部長瓦尼塔·古普塔領導的工作組以來,首次提起的此類訴訟,該工作組旨在評估那些阻礙婦女在其他仍允許墮胎的州尋求墮胎,或禁止聯邦批准的終止妊娠藥物的州法律。
司法部的訴訟依據是《緊急醫療和勞動法案》,該法案要求醫院提供治療以挽救患者生命,並防止器官功能障礙或身體功能嚴重受損。聯邦官員表示他們將執行該法律,衞生與公眾服務部最近發佈了指導方針,旨在減少醫院和醫生對緊急墮胎何時合法的困惑。
司法部官員提起訴訟,是因為他們認為愛達荷州的法律是最具限制性的之一。
當被問及為何司法部選擇愛達荷州作為首個目標時,加蘭先生表示:“我們面前有一項法規,在我們看來,它表面上直接與《緊急醫療和勞動法案》相矛盾,即將生效,這將威脅到那些在極其危急的醫療情況下前往急診室的婦女的健康。”
EMLATA同樣處於德克薩斯州對拜登政府提起訴訟的核心,該訴訟稱衞生與公眾服務部的指導方針與法院多布斯案裁決相牴觸。
週二的訴訟指出,愛達荷州法律與EMLATA存在衝突,因其禁止醫生實施墮胎手術,“即便醫生判定終止妊娠是防止患者健康遭受嚴重威脅的必要醫療手段,甚至在拒絕提供治療可能導致孕婦死亡的情況下”。
法律專家表示,即便勝訴,該訴訟對愛達荷州墮胎可及性的影響可能有限,因其僅涉及緊急情況下該手術的合法性。
“這項法律將醫療專業人員置於進退維谷的境地,“古普塔女士週二表示。
“他們要麼拒絕提供急救治療…要麼面臨重罪起訴和吊銷執照的風險。該法律將抑制醫護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實施墮胎的意願,並通過阻礙患者獲得必要醫療護理而傷害病患。”
加蘭先生指出,已有大量關於緊急狀況下女性遭遇治療延誤或拒絕的報道,他暗示可能沿此路線發起更多訴訟。
“作為開端,相比其他可能選項,這在法律和政治上都屬於低風險策略,“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教授瑪麗·齊格勒表示,“多州傳出緊急保護條款極其狹隘的案例。司法部可能正在審視並認為:若這些州持續推行此類法規,危機將不可避免。”
詹妮弗·卡爾法斯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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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2年8月3日印刷版,標題為《司法部訴訟挑戰愛達荷州觸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