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對加密貨幣的困惑 - 《華爾街日報》
J.W. Verret
經過多年威脅要起訴Coinbase上市未註冊證券後,據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對該公司及其他交易所展開調查。若調查繼續推進,SEC可能正在犯下一個嚴重錯誤。
質疑者不解為何Coinbase不直接向SEC註冊其代幣。事情並非如此簡單。自誕生以來,加密貨幣因其與傳統金融工具截然不同而讓監管機構困惑。與常規貨幣類似,加密貨幣可用於支付普通商品。比特幣就是一例,目前已有數千家商户通過其閃電網絡直接接受支付。
部分主流加密貨幣可轉入應用程序生成二維碼,在Petco、Chipotle、Office Depot和Regal Cinemas等20家全國連鎖店使用。上週我就用SEC曾指控為未註冊證券的加密代幣購買了冰淇淋卷和墨西哥捲餅。
但問題在於:某些加密代幣似乎具有股權屬性,持有人可期待收益。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治理代幣允許用户對協議變更進行投票,並與持有人分享利潤。但從某種角度看,這類分紅代幣與股權證券完全不同——交易另一端並不存在傳統公司結構(董事會、高管甚至公司),也沒有人能為此類項目提交或簽署財務報表。
代幣的多樣性更為豐富。有些就像你在查克芝士樂園玩遊戲時獲得的遊戲幣,這類代幣通常用於數據存儲。試想每次將文件保存到雲端都需要消耗一枚代幣——數據存儲支付正是加密貨幣最普遍的用途之一。
加密貨幣之所以難以歸類,是因為其變體模糊了貨幣、股票和大宗商品的傳統界限。大多數加密貨幣兼具這三者特性:某些代幣可同時實現數據存儲、支付手段和投資載體三重功能,具體用途完全取決於使用者的需求。
即便加密貨幣開發者想像傳統上市公司那樣向SEC註冊項目也做不到。他們沒有董事會、CEO或CFO來提交法定文件,也無法提供SEC仍要求企業必須維持的郵件代理投票制度。
加密貨幣另一個顛覆性在於:若由自主開源的計算機代碼來運營銀行或證券交易所,處理存貸款業務,而全球數百名匿名程序員通過互聯網協作維護代碼運行——這足以讓1933年《證券法》的制定者震驚。這並非科幻場景:目前每天有數十億美元資金通過這種方式完成存貸,這些"去中心化金融"開發者的總市值足以使其成為美國第18大銀行。
代表對這些自主計算機銀行和交易所興趣的代幣,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調查和監管詢問的部分目標。它們也是我上週用來購買冰淇淋和捲餅的同一種代幣。
SEC的立場——即大多數代幣屬於證券,必須註冊否則將面臨執法——是愚鈍的。這種立場反而讓那些濫用加密空間的騙子和投機者受益。
如果SEC能像其委員赫斯特·皮爾斯所建議的那樣,建立一個針對加密投資者需求量身定製的監管制度,我們將能更好地區分合法的加密項目與騙局。目前,SEC訴訟中的被告可以利用加密代幣的模糊性為自己辯護。當訴訟針對的是像Coinbase這樣的合法企業時,這是好事;但當針對的是竊取加密資產的虛假項目時,則不然。加密代幣的可變性將使得對受監管證券定義的千篇一律的應用變得混亂。
創新需要對聯邦證券法進行重新思考。SEC在電子化財務報表方面晚了10年。在允許CEO通過社交媒體分享公司信息方面,SEC同樣落後於潮流。它不應該在加密領域犯同樣的錯誤。
維雷特先生是安東寧·斯卡利亞法學院的副教授,曾任SEC投資者諮詢委員會成員。
照片:Kin Cheung/美聯社刊登於2022年8月3日印刷版,標題為《SEC的加密貨幣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