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擬議的可持續發展披露規定引發評論與擔憂
Jennifer Williams-Alvarez
關於可持續性和氣候相關披露的兩項擬議規則收到了來自上百家企業的反饋,這些意見權衡了建立全球統一披露基準的益處與公開可能使企業處於競爭劣勢信息的弊端。
負責制定氣候披露準則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在審議兩項提案,要求企業披露可持續性和氣候相關風險。兩項提案共收到1300多份意見書,包括來自卡特彼勒公司、英特爾公司、李維斯公司及威瑞森通信公司首席財務官的反饋。
由80多位CFO聯署的一封信函強調,ISSB應着重使其準則與現有及發展中的報告標準相協調,同時理事會應迅速將工作拓展至氣候以外的可持續性議題,如社會問題。
部分高管對ISSB規則將如何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企業報告温室氣體排放和氣候風險的提案相互銜接提出質疑。以煙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國際為例,其對ISSB提案中信息納入標準表示擔憂。該公司CFO埃馬紐埃爾·巴博指出,SEC提案僅限氣候相關數據,可能比ISSB關注的廣泛可持續性議題範圍更窄。
“如果回應ISSB要求的信息需納入監管文件或與之鏈接,那麼關於納入門檻(重大風險和機遇)的定義就令人困惑,且可能與SEC的納入標準相沖突,”他在7月29日的信中表示。百布集團首席可持續發展官詹妮弗·莫特萊斯聯署的評論中指出,這意味着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可能無法在財務報告中納入這些披露事項。
他補充道,即使此類披露未被明確禁止,對訴訟的擔憂也可能導致企業將其排除在財務文件之外。
然而,SEC的規則提案在6月結束的徵求意見期間反響不佳,共收到約3400封反饋信。企業界猛烈抨擊該提案,稱其合規成本高昂且披露門檻缺乏明確性。
上週,ISSB主席埃馬紐埃爾·法伯表示,委員會正密切關注SEC及其他機構的動向。他透露,一個由ISSB與美國、中國、日本、歐盟和英國五大司法管轄區監管機構組成的工作組正定期會晤,以協調並理解各方的披露預期。
“要實現全球基線目標——讓企業和投資者無需關注重要司法管轄區的規定就能使用可比且可靠的信息——就必須考慮這些區域的做法,”法伯強調,這其中就包括SEC。
SEC未就置評請求作出回應。
法伯先生表示,ISSB董事會將在9月會議上審議7月29日結束的意見徵詢期內收到的反饋。他預計新規將於明年初發布,為企業落實要求留出更充裕時間。此前業界預期相關規則將在年底前出台。
ISSB其中一項提案要求企業披露重大氣候相關風險,如洪水及其他極端天氣事件。另一項提案則更廣泛地要求企業分享可持續發展風險信息及現有管理流程。
ISSB的提案旨在為企業建立披露基準,目前全球企業正面臨各地不同的框架、標準及監管披露要求。負責監督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IFRS基金會於去年成立ISSB,旨在制定全球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各司法管轄區可選擇採用ISSB標準,這將使該標準對轄區內的企業具有約束力。企業亦可自願採納該標準。
研究機構Audit Analytics數據顯示,2020年有80%的企業採用多重框架(2019年為68%)。採用四種框架編制報告的全球企業數量從2019年的8家增至255家。該公司表示,反映企業2021年情況的數據(將體現在今年環境、社會及治理報告中)尚未公佈。
“我們正致力於建立最接近唯一真相的基準標準,“卡特彼勒首席財務官安德魯·邦菲爾德談及統一標準時表示,“因為最終這些信息是提供給投資者的。若缺乏可比性,工作將非常困難。“邦菲爾德先生是80多位聯署公開信的CFO之一。
卡特彼勒目前根據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的標準分享ESG信息。明年,該公司計劃納入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的建議。
不過,財務高管們指出,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的標準仍有改進空間。
美國銀行公司首席會計官魯道夫·布萊斯在7月29日的一封信中表示,報告可持續性和氣候相關機遇與風險可能涉及機密信息,或使公司處於競爭劣勢。他説,這可能包括披露收購、業務轉型或新業務領域。
布萊斯認為,提供這些信息很可能需要推測性假設,而非實用信息。他還指出,企業將從一套共同的披露實踐中受益。
瑞士保險提供商蘇黎世保險集團的首席財務官喬治·奎因表示,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還應確保企業有空間通過披露來講述故事,而不是勾選標準框框,這種做法可能讓財務高管感到陌生。
他説:“披露不會是因為A、B、C、D導致我的收入或利潤上升或下降X或Y。“他補充説,披露將着眼於公司運營對地球的影響。“我認為這自然會有一種非常不同的感覺。”
位於瑞士納沙泰爾的菲利普莫里斯國際公司辦公室。其首席財務官伊曼紐爾·巴博對ISSB提案中信息納入的門檻表示擔憂。照片:法布里斯·科夫里尼/法新社/蓋蒂圖片社致信詹妮弗·威廉姆斯-阿爾瓦雷斯,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2年8月13日印刷版,標題為《首席財務官對披露提案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