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女王"是誰?歌手試圖阻止瑪麗亞·凱莉的商標申請——《華爾街日報》
Joseph Pisani
瑪麗亞·凱莉想獨佔"聖誕女王"的稱號。而另一位聖誕女王正在反擊。
獨立音樂人伊麗莎白·陳已創作並演唱原創聖誕歌曲十年之久,她正反對這位流行天后的商標申請——該申請可能阻止陳女士及其他人在專輯、聖誕裝飾品以及瑪麗亞·凱莉劃定的包括狗鏈和豆奶在內的一長串商品上使用"聖誕女王"字樣。
“聖誕節足夠大,容得下不止一位’女王’,“陳女士在8月11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的文件中表示。
陳女士於2012年辭去出版工作後開始製作聖誕音樂,此後發行了11張專輯。
“當我被授予聖誕女王的稱號時,這對我意義重大,“陳女士在一次電話採訪中説,她提到了電視節目露面和四年前一篇賦予她這一稱號的《紐約客》文章。“聖誕節是我的全職工作。它是我的生活。它是我的使命。”
瑪麗亞·凱莉2019年演唱《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圖片來源:Terence Patrick/CBS/Getty Images瑪麗亞·凱莉也被稱為聖誕女王。這位流行巨星的1994年歌曲《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已成為當代現象級作品,每年假日季都會登上排行榜。
近年來,瑪麗亞·凱莉女士在節日期間幾乎無處不在。2020年她為Apple TV+拍攝了聖誕特輯,出版了聖誕主題書籍,併發布了其他聖誕經典歌曲的混音版本。去年,快餐連鎖巨頭麥當勞公司在聖誕節前12天推出了名為"瑪麗亞菜單"的促銷活動,免費贈送巨無霸和麥樂雞。
但陳女士的訴訟文件指出,凱莉曾在採訪中表示自己擔不起這個稱號。文件引述她在2021年電台採訪中的話:“我只想謙遜地表示,我並不認為自己配得上這個頭銜”。
然而由律師代表凱莉提交的商標申請卻聲稱:"‘聖誕女王’這個名稱特指瑪麗亞·凱莉本人,這位在世人士已出具同意書授權使用。”
凱莉女士的代表未就置評請求作出回應。其代理律師亦保持沉默。
陳女士表示,去年底在她準備發行《聖誕女王》專輯前,從娛樂法律顧問處得知凱莉的商標申請。“他們告訴我’等等,瑪麗亞正在申請這個商標’,“陳女士回憶道,“得知瑪麗亞試圖註冊這個可能毀掉我事業的商標,實在令人沮喪。”
伊麗莎白·陳在紐約市的家中。圖片來源:Mary Inhea Kang/華爾街日報凱里女士的公司Lotion LLC於2021年3月申請了該商標。上個月,該申請開放給想要認領該商標的人提出異議。
陳女士是唯一提出異議的人。但自她提交申請以來,另一位"聖誕女王"也發聲了。
“大衞·萊特曼29年前就正式宣佈我為聖誕女王,“歌手達琳·洛夫説,她每年節日季都會在主持人的節目中演唱她的歌曲《聖誕(寶貝請回家)》。
“81歲的我不會改變任何事,“洛夫女士在Facebook帖子中説。“我在這個行業已經52年了,這是我應得的,而且我還能唱那些高音!如果瑪麗亞有問題,打電話給大衞或我的律師!!”
洛夫女士的公關人員沒有回應採訪這位歌手的請求。
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傑西卡·利特曼表示,這類商標糾紛通常有兩種解決方式。凱里女士和陳女士的律師可以達成協議,決定誰可以在哪些產品上使用這個短語。或者他們可以通過審判來解決,這通常需要長達18個月的時間,並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做出決定。
利特曼女士説,如果凱里女士贏得商標權,她可以起訴任何在她獲得商標權的產品上使用"聖誕女王"的人。
凱里女士的公司必須在9月20日前回應陳女士的異議,儘管它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
陳女士還反對凱莉女士公司申請註冊的另外兩個商標:“QOC”(聖誕女王的縮寫)和“聖誕公主”。
“那是我對我女兒的稱呼,”陳女士説,她5歲的女兒諾艾爾在她媽媽的歌曲《聖誕假期》中演唱。
陳女士表示,她並不想為自己爭取這些商標。她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擁有它們。
“沒有人應該獨佔聖誕節,”她説。“聖誕節是屬於每個人的。”
紐約市陳女士家中的聖誕裝飾。攝影:Mary Inhea Kang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聯繫作者約瑟夫·皮薩尼,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