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達荷州必須允許在某些緊急情況下進行墮胎,法官裁定——《華爾街日報》
Laura Kusisto
一名聯邦法官阻止愛達荷州在緊急情況下執行其近乎全面的墮胎禁令,這是司法部在本月提起的訴訟中取得的初步勝利。
美國地區法官B·林恩·温米爾週三發佈了一項初步禁令,禁止該州在醫生和醫院認為有必要通過墮胎以避免孕婦健康陷入嚴重危險的情況下執行禁令。
這位由民主黨總統比爾·克林頓任命的法官表示,愛達荷州的刑事墮胎法規與一項要求醫院提供某些基本緊急護理的聯邦法律相沖突。
他説,醫學的目標是“有效識別問題並及時治療,使患者在病情發展為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之前得到穩定。愛達荷州的法律要求醫生反其道而行——等到必須墮胎才能防止患者死亡。”
週一,司法部律師和其他人在愛達荷州博伊斯的法院外,法官在此做出了一項對拜登政府有利的墮胎裁決。圖片來源:Rebecca Boone/Associated Press該裁決是對拜登政府要求在嚴格限制墮胎的州為緊急情況提供墮胎通道的兩項初步測試之一。週二晚些時候,德克薩斯州的一項單獨裁決與政府立場相悖。
在這種情況下,拉伯克市的一位聯邦法官裁定,醫院和醫生目前無需遵守政府關於提供緊急墮胎護理的指導方針。
司法部對愛達荷州的訴訟指控該州的墮胎限制與聯邦法律存在非法牴觸,該聯邦法律要求接受醫療保險的醫院必須提供緊急治療,其中有時可能包括墮胎。這是自最高法院6月推翻羅訴韋德案並廢除聯邦憲法對墮胎的保護以來,拜登政府在墮胎權問題上發起的首起法律挑戰。
週一,愛達荷州立法機構的律師們在博伊西市法院結束口頭辯論後離開,此次辯論涉及司法部針對該州近乎全面禁止墮胎的訴訟。圖片來源:麗貝卡·布恩/美聯社愛達荷州是近年來通過所謂觸發法的13個州之一,這些法律旨在羅訴韋德案被推翻後立即或迅速生效。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確立了憲法賦予的墮胎權。
愛達荷州的法律允許醫生在挽救孕婦生命或已報告的強姦或亂倫案件中實施墮胎。違反該法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面臨二至五年監禁的處罰。
美國司法部的律師週一在法庭上辯稱,該州的"挽救例外"條款範圍遠小於聯邦《緊急醫療和勞動法案》的規定——後者要求醫院不僅要在挽救患者生命時提供治療,還需防止器官功能障礙或身體機能嚴重受損。
司法部律師表示,根據愛達荷州法律,如果對孕婦不墮胎是否會死亡存在不確定性,或她可能遭受長期殘疾但不會死亡的情況下,醫生仍可能因實施墮胎面臨起訴。
今年五月,博伊西市愛達荷州議會大廈外,一名支持墮胎權的抗議者遭遇反示威者。圖片來源:Sarah A. Miller/Zuma Press不過拜登政府的勝利相當有限,僅能阻止愛達荷州在孕婦生命健康面臨嚴重威脅時執行墮胎禁令。
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表示,司法部"將繼續動用一切可用手段捍衞聯邦法律保護的生育權利"。
愛達荷州眾議院共和黨黨團主席梅根·布蘭克斯瑪稱:“這種情況下哪怕一個未出生嬰兒死亡都是悲劇,而這正是現屆聯邦政府對愛達荷州提起訴訟所追求和導致的後果。”
得州和愛達荷州的案件引發了更廣泛的爭論:各州墮胎禁令是否阻礙了醫生在危及生命情況下提供醫療服務。墮胎權支持團體和一些醫生表示,對起訴的恐懼正阻礙醫療人員對流產、宮外孕及可能引發敗血症的感染等情況進行治療。反墮胎人士則指出,目前全美所有生效的墮胎禁令都已包含危及生命緊急情況的豁免條款。
愛達荷州立法機構的律師蒙特·斯圖爾特表示,拜登政府試圖事後質疑該州在母親與胎兒權益之間劃定艱難界限的判斷。“這項立法旨在平衡本州對未出生嬰兒道德價值的認定,以及母親常常沉重、痛苦且令人心碎的利益訴求。
在得克薩斯州的案件中,由特朗普任命的聯邦地區法官詹姆斯·韋斯利·亨德里克斯指出,聯邦法律要求醫院為母親和胎兒提供緊急治療,但未規定當兩者利益可能衝突時該如何處理——例如當墮胎可能避免母親長期殘疾卻會終止胎兒生命時。法官認為拜登政府最新發布的指導文件錯誤地忽略了胎兒權益,僅聚焦於母親利益。
亨德里克斯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緊急醫療和勞動法案》“對於當母親健康與未出生兒童生命發生衝突時醫生該如何作為未作規定,這一空白應由州法律填補”。
得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對此判決表示歡迎:“我們絕不允許華盛頓的左翼官僚將醫院和急診室變成隨到隨做的墮胎診所,昨夜裁決印證了我們始終堅信的立場:法律站在我們這邊。”
白宮新聞秘書卡琳·讓-皮埃爾表示:“由於這一決定,德克薩斯州的女性現在可能被剝奪這一關鍵醫療護理——甚至包括嚴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高血壓等病症。這是錯誤的,是歷史的倒退,女性可能因此喪生。”
薩迪·古爾曼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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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2年8月25日印刷版,標題為《法官暫緩愛達荷州墮胎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