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披露高管薪酬與公司業績對比——《華爾街日報》
Mark Maure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表示,新規將幫助股東"評估上市公司關於高管薪酬政策的決策"。圖片來源:塞繆爾·科魯姆/祖馬通訊社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週四投票通過新規,要求企業披露高管薪酬與多年公司業績的掛鈎情況,這是該監管機構拖延已久的舉措的最終成果。
新規落實了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一項條款,旨在遏制財務欺詐,使高管薪酬與公司業績更緊密掛鈎。SEC最初在2015年由前主席瑪麗·喬·懷特任內提出該規則。今年1月,在主席加里·根斯勒領導下,SEC就該提案徵求了更多公眾意見。
2015年意見分歧的SEC以3比2投票結果提出該規則。當時兩名共和黨委員投反對票,認為出台規則的時機不當,因為監管機構還有未完成的《多德-弗蘭克法案》授權任務,這些任務與金融危機的根源更密切相關。該規則隨後未再推進。
週四委員們再次以3比2投票表決,共和黨委員馬克·烏耶達指出SEC未能更新過時數據和經濟分析,另一位共和黨委員赫斯特·皮爾斯則認為該規則過於複雜且企業執行成本高昂。
根據該規定,美國上市公司須在其年度委託書申報文件中新增一張表格,列明高管薪酬及財務績效指標,涵蓋最長五年的數據。
企業需計算高管的實際薪酬(基於上市公司已為其最高薪高管核算的總薪酬)。新核算方式將剔除高管實際未獲得的薪酬部分,如尚未歸屬的股票授予。新規要求表格必須顯示首席執行官的總薪酬,以及其他指定高管人員的平均薪酬。
為體現財務績效,企業須在表格中納入淨利潤、自身及自選同行的股東總回報等數據。企業已在利潤表中披露淨利潤,多數公司也在委託書文件中公佈股東總回報。新規要求企業必須明確説明這些績效指標與高管薪酬之間的關聯。
該規定將對財年截止日在12月16日及之後的企業生效。“今日出台的規則讓股東能更便捷地評估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政策決策的合理性,“根斯勒先生在聲明中表示。
礦業公司自由港麥克莫蘭(Freeport-McMoRan)批評美國證交會未修訂成本效益分析以反映2015年規則提案以來高管薪酬的變化。“我們敦促證交會重新提案,更新經濟分析及支持材料,“總法律顧問道格拉斯·庫勞爾特在3月致監管機構的信中表示。
該公司週四未對置評請求作出回應。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致力於實施另一項由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案授權的規則,該規則將要求財務業績存在錯誤的公司收回部分高管的激勵薪酬。監管機構於6月就該提案徵求了更多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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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2年8月26日印刷版,標題為"SEC採取行動使薪酬與業績掛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