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公司被拒用破產保護應對大規模耳塞索賠案——《華爾街日報》
Akiko Matsuda
作者:松田明子2022年8月26日下午5:17更新|WSJ專業版
法官的裁決駁回了3M公司將耳塞訴訟轉移至破產法院以達成和解的企圖,該訴訟指控產品存在缺陷導致美國退伍軍人遭受永久性聽力損傷。圖片來源:帕斯卡爾·羅西尼奧爾/路透社週五,一名破產法官拒絕為3M公司提供軍事耳塞相關訴訟的豁免權,這家企業集團試圖將大規模人身傷害索賠轉移至更有利的司法管轄區,此舉遭遇挫敗。
印第安納波利斯美國破產法院的傑弗裏·格雷厄姆法官表示,他不會將子公司Aearo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上月申請第11章破產後獲得的保護措施,適用於3M公司當前面臨的耳塞傷害訴訟。
這起破產申請標誌着近期企業被告多次嘗試利用第11章破產程序解決法律糾紛的最新案例。
但3M未能像其他企業那樣取得成功。格雷厄姆法官的裁決使得約23萬起針對3M的人身傷害索賠懸而未決。3M自身並未尋求第11章破產保護,但作為耳塞製造商Aearo破產程序的核心參與方。
週五的裁決支持了原告律師的主張,他們指控有缺陷的耳塞導致美國退伍軍人遭受永久性聽力損傷,並在Aearo申請破產前贏得了2.65億美元的陪審團裁決。
3M公司一直否認其作戰耳塞存在安全隱患,表示將對週五的裁決提出上訴,並稱未來數年繼續逐個審理耳塞案件"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所有相關方都應專注於通過完善的第11章程序,更高效、更公平地解決那些有權獲得賠償的索賠,這才是更明確的解決途徑,“3M的一位代表表示。
3M股價週五隨大盤走低,在裁決消息傳出後進一步下跌,收盤下跌9.65%,報128.98美元。
3M於2008年收購的Aearo公司在同意為其母公司承擔所有現有和未來耳塞索賠責任後不久,便申請了第11章破產保護。作為交換,3M同意為Aearo的重組過程提供資金,並無限制地解決耳塞訴訟。
3M採取了近年來其他幾家公司的類似做法,將傷害訴訟轉移到破產法院。與3M一樣,他們認為第11章為所有索賠人提供了公平的解決方案,並且比侵權制度更高效地支付賠償。
自2019年以來,在佛羅里達州彭薩科拉監督大部分合並審理耳塞索賠的聯邦法官嚴厲批評了第11章的申請,指責3M企圖逃避她的管轄權,並禁止該公司利用Aearo的第11章案件來攻擊她過去的裁決。但她將是否應暫停對3M的進一步訴訟的決定權留給了破產法院。
佛羅里達州合併案件的首席原告律師布萊恩·艾爾斯托克表示,週五的裁決"徹底駁回了3M公司試圖逃避責任並在多次陪審團裁定其應對明知故犯導致服役人員聽力損傷負責後,利用破產程序隱匿的企圖”。
根據該公司數據,由於失去訴訟保護盾,3M將不得不在聯邦法院持續應訴,每週耗費約380萬美元。面對辯護成本高昂且難以解決的侵權訴訟,包括喬治亞-太平洋公司和強生在內的其他企業也依據《破產法》第11章,將深陷集體訴訟的子公司置於破產保護之下。
破產程序為企業被告提供瞭解決傷害索賠的強大工具,近年來已被用於處理涉及阿片類藥物成癮、加州山火和性侵指控的大規模索賠。喬治亞-太平洋、強生等侵權被告利用得克薩斯州公司法創建新子公司,將大規模債務轉入第11章破產,這一頗具爭議的訴訟管理策略引發廣泛討論。
這些公司在破產法院獲得裁決中止訴訟以推動談判。但格雷厄姆法官拒絕效仿,表示若允許針對3M的耳塞訴訟繼續,“無法辨別這將對Aearo債權人產生任何財務影響”。
法官指出:“換言之,本院不能認定持續進行的訴訟會影響可供分配的財產數額或債權人之間的財產分配。”
公司律師在破產法庭上辯稱,保護3M免受進一步訴訟是專注於制定第11章重組計劃並保留Aearo制定和解方案所需資源的必要步驟。
Aearo律師Chad Husnick上週提出,將訴訟暫停令延伸至像3M這樣的第三方並非新鮮事,當雙方利益"密不可分"時,此舉可有效維護破產公司的權益。
Graham法官未予認同,認為沒有證據表明若針對母公司3M的耳塞訴訟重啓會波及Aearo。
聯繫記者Akiko Matsuda,請致郵[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2年8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3M在耳塞訴訟中遭遇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