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E債權人贏得2億美元破產利息上訴案 - 《華爾街日報》
Andrew Scurria
作者:安德魯·斯庫里亞2022年8月29日更新 晚上8:41 ET|華爾街日報專業版
聯邦上訴法院表示,監督PG&E重組的破產法院現在必須確定債權人有權獲得的利率。圖片來源:本·馬戈特/美聯社聯邦上訴法院恢復了對PG&E公司2億美元的破產索賠,裁定支持投資公司的主張,這些公司認為這家加州公用事業公司在2020年作為一家有償債能力的公司退出第11章破產保護時,少付了它們的應計利息。
舊金山的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發現,像PG&E這樣的有償債能力企業的無擔保債權人在第11章破產申請後,有權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原始利率獲得利息支付。
PG&E的第11章破產計劃沒有支付10%或更高的全額合同利息,而是向無擔保債權人提供了約3%的聯邦判決利率。然而,破產計劃也將這些債權人歸類為未受損,或全額支付。
破產法通常不允許無擔保債權人在第11章破產申請後收取應計利息。但美國一些司法管轄區承認例外情況,即像PG&E這樣的公司有足夠的資源全額償還債務。
週一的裁決支持了花旗集團、Whitebox Advisors LLC和Olympus Peak Asset Management LP,但並未直接判給他們2億美元的利息。根據判決書,負責監督PG&E重組的破產法院現在必須"權衡公平性,確定債權人有權獲得的利率"。
PG&E的一位代表表示,公司正在審查該裁決。“我們仍然認為破產法院和地區法院對這些索賠適用聯邦判決利率是恰當的,目前正在探討下一步法律措施,“發言人表示。
該裁決存在分歧,上訴小組中的兩名法官投票支持債權人。反對意見認為,對於無擔保債權人的申請後利息,一般禁令沒有任何例外。
PG&E的重組計劃在股東和債權人之間達成複雜妥協,支付了255億美元與野火相關的索賠,並覆蓋了其他金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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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2年8月31日印刷版,標題為"PG&E債權人在上訴中贏得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