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葉史瓦大學案意味着現在我們都是猶太人
William McGurn
1960年代中期在布魯克林,我父親在一個紅綠燈前停下時,我和兄弟們注意到街角有一羣外貌奇特的男人,都留着長鬍子,穿着深色外套和帽子。“他們是*誰?"*我們指着問道。
父親説了句"他們和我們一樣”。我們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他想表達的是,他們強烈的宗教信仰使他們在社會中顯得怪異——作為天主教徒的我們也是如此,儘管我們的觀念並未體現在衣着上。
六十多年後的今天,當最高法院在最後關頭批准葉史瓦大學的暫緩令時,父親的話又浮現在我腦海。該校於9月2日向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提交緊急請願,希望暫緩執行曼哈頓法官要求該校根據紐約市人權法正式承認"葉史瓦大學驕傲聯盟"的裁決。校方認為正式批准LGBTQ學生社團與其核心身份的 Torah價值觀不符。
葉史瓦大學並非普通猶太學校。作為現代正統派的旗艦機構,它秉持猶太人既能完全恪守正統教義又能充分融入現代社會的理念。可以説它處於哈雷迪猶太教(傾向於與外界隔絕)和改革派猶太教(對現代性的擁抱可能逐漸削弱猶太特性)之間的理想平衡點。
紐約州認為葉史瓦大學不符合宗教豁免條件。其論點似乎是:由於該校註冊為教育機構——校訓是Torah Umadda(大致意為 Torah 與世俗知識並重)——就不能聲稱是宗教機構,因此無權獲得豁免。
這是多麼狹隘的視角啊,彷彿宗教可以如此簡單地被分割成涇渭分明的盒子——尤其在一所猶太大學裏。諷刺的是,這種解讀無意中強化了哈西迪猶太教與改革派猶太教共有的假設:若想在美國成為正統派猶太人,就無法融入現代世界——儘管兩種傳統以截然不同的方式應對這一挑戰。
但如果人們被禁止帶着信仰、傳統和洞見進入公共領域,也無法通過自身機構發聲,整個美國都將因此失色。憲法問題同樣不容忽視:紐約州堅持要求葉史瓦大學承認"YU驕傲聯盟",是否踐踏了該校依據第一修正案享有的宗教自由實踐權利?
最高法院的暫緩令僅是權宜之計。高等法院後續有多種選擇,包括立即受理此案或等待州法院先行裁決。2013年正是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在最後關頭頒佈禁令,阻止奧巴馬政府對窮人小姊妹會強制執行避孕保險條款。與最終勝訴的小姊妹會一樣,葉史瓦大學此次也由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會代理訴訟。
“事態嚴峻程度前所未有,不僅關乎葉史瓦大學,更關乎整個國家,“2013年曾代理小姊妹會案的美國天主教大學法學教授、貝克特基金會主席馬克·裏恩茲表示,“這就是為什麼不同信仰羣體紛紛提交法庭之友簡報要求保護葉史瓦大學。如果連校園內的宗教自主權都無法保障,任何宗教團體都將面臨政府幹預的威脅。”
此案還暗藏玄機。葉史瓦大學在其案情摘要中辯稱,最高法院是時候重新審視1990年對就業司訴史密斯案的判決了。在該案中,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曾寫下著名判詞:宗教自由權並不能免除因宗教異議而拒絕遵守普遍適用法律之人的義務。摘要稱這一判例"為宗教自由司法體系奠定了糟糕的基礎”,並指出其導致下級法院頻生亂象。
紐約法院裁決與人權法背後的核心理念似乎是:當宗教機構的信仰與主流世俗觀念衝突時,其融入美國社會可能需要放棄某些教義。由此觀之,葉史瓦大學堅持正統猶太教規和原則的做法,顯得狹隘過時。
但憲法提供了截然不同的理解。美國的承諾不僅是保障每個人以自己方式信仰上帝的普遍自由——更是賦予人們為實現這一目的而自由組建自治實體的權利。這也是一種普世主義。其核心精神在於包容。
這正是多年前我父親在布魯克林街角與那些正統猶太教徒產生共鳴時,所暗示的普世主義。問題的次要層面在於誰對猶太律法的解讀正確,或是否應該承認YU驕傲聯盟。真正關鍵的問題影響更為深遠。
關鍵在於——或任何其他宗教團體——能否自主決定這類問題。
8月20日,人們走過紐約葉史瓦大學校園。攝影: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刊登於2022年9月13日印刷版,標題為《我們現在都是猶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