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薩斯州針對無償法律援助展開行動——《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選舉法執法者不斷尋求新方法來限制政治言論,而他們的下一個目標可能是公益律師事務所。德克薩斯州正在對此進行測試,該州道德委員會將於週四裁定是否禁止律師事務所向候選人提供無償法律援助。
根據該機構的諮詢意見草案,向候選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公益律所將被視為進行實物競選捐贈。法律服務費用累積迅速,因此任何提供無償幫助的律所都可能面臨免税資格變更及捐贈者信息披露的風險。
爭議源於自由言論研究所向道德委員會徵詢意見,詢問其就德克薩斯州法律或道德委員會頒佈法規的合憲性提出質疑時,所提供的法律援助是否被允許。草案意見書中,委員會解釋無償服務將構成實物競選捐贈,僅因為"申請方提出此類質疑的資格取決於其委託人作為候選人或政治委員會的身份"。
如此看來:候選人本是最有資格質疑選舉規則的主體,但根據選舉委員會規定,他們卻不能聘請公益律師進行訴訟。
德克薩斯州的這項意見對501(c)3組織構成威脅,這些組織將被迫在核心使命上做出妥協。提供無償服務的公益律所只是向候選人提供與其他人相同的免費法律諮詢。該草案還威脅候選人提起法律訴訟的能力——這類訴訟通常費用高昂且耗時長久,遠超許多地方小型競選活動的籌款能力。無償法律援助可能是現實中唯一可行的選擇。
在委員會通過草案前,還應考慮其效力可能被聯邦法律優先適用。《美國法典》第1983條允許公民就侵犯民權行為起訴州政府官員。若德州道德委員會禁止無償法律服務,實質上是在逃避責任。當州法律阻礙公民獲得國會賦予的救濟途徑時,聯邦優先權即適用。
這一問題應引起左右兩派的共同關切。德州公民自由聯盟在反對意見草案的公開信中指出,該規則未對"捍衞民權與公民自由"的無償法律服務團體設置豁免條款。候選人蔘與民權訴訟的事實,並不意味着該訴訟影響或促成了其當選。
信函強調,最高法院已裁定對於公民自由聯盟等組織,“訴訟不是解決私人糾紛的技術手段,而是政治表達與政治結社的形式”。這些權利受第一修正案保護。基於內容與發言者身份的政治言論限制需接受嚴格的司法審查。
華盛頓州曾爆發類似爭議,當地居民發起罷免皮爾斯縣財政官戴爾·瓦沙姆運動。當司法研究所接手案件時,州公共披露委員會指控該機構工作構成實物捐贈。司法研究所提起訴訟,並於2015年贏得即決判決。
至於德克薩斯州,很難想象有什麼令人信服的利益能證明政府限制公共利益倡導是合理的。希望道德委員會能重新考慮其立場。
照片:蓋蒂圖片社/iStock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