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達荷大學警告員工:校園內不應宣傳墮胎權——《華爾街日報》
Douglas Belkin and Laura Kusisto
愛達荷大學總法律顧問發佈的全面警告引發了全國墮胎權利活動人士的批評。圖片來源:Education Images/Universal Images Group/Getty Images愛達荷大學建議其員工限制向學生提供避孕措施,並避免在校園內宣傳墮胎權利,以避免違反該州被校方首席律師稱為極其模糊的墮胎法律。
該校總法律顧問的全面警告引發了全國墮胎權利活動人士的批評,甚至引起了白宮的反應,凸顯了自今年夏天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以來出現的法律和政治緊張局勢。
愛達荷州的爭議焦點涉及三項法律,其中兩項由州立法者最近頒佈,另一項來自1972年。自8月以來,該州幾乎禁止了所有墮胎,僅允許強姦、亂倫或醫療緊急情況的例外。
1972年的法律禁止為墮胎或避孕服務做廣告或宣傳,這導致大學建議員工限制向學生提供避孕措施。
“在這個不斷變化的新法律環境中,這些法律將如何執行尚不明確,”愛達荷大學總法律顧問在上週發給員工的七頁備忘錄中寫道,他在其中將其中一項法律描述為“並非清晰性的典範”。
“因此,大學及其員工應意識到可能被視為違反法律行為所帶來的潛在風險和處罰,”總法律顧問在備忘錄中寫道。
備忘錄指出,校園內可發放避孕套以預防性傳播疾病,但不得用於避孕目的;教師在課堂討論涉及墮胎相關議題時必須保持中立立場。
違反法律者可能面臨輕罪或重罪指控及解僱處分,備忘錄強調。該法律適用於愛達荷州所有公立大學,包括博伊西州立大學。
愛達荷州共和黨主席多蘿西·穆恩在郵件中表示,1972年法律存在例外條款,允許醫療專業人員發放包括避孕套在內的避孕用品。“若公立大學配備持照醫療人員(如校醫院),這些人員可合法發放避孕用品。”但她同時指出,去年通過的新法禁止公職人員宣傳或建議墮胎,“該法案意圖明確:使州政府及其資助的公立大學退出墮胎倡導。”
目前全美十餘個州已實施嚴格墮胎禁令,但幾乎所有相關法律均未將避孕列為非法。各州墮胎禁令通常也未明確禁止醫療機構、諮詢師、神職人員等討論墮胎議題。
支持墮胎權利的古特馬赫研究所政策分析師伊麗莎白·納什認為,該校“對愛達荷州墮胎法律採取了極端保守的解讀”。她指出該事件反映了多州當前存在的法律困惑:“我們看到墮胎禁令正在產生寒蟬效應,使各類組織對可提供的服務與信息感到無所適從。”
愛達荷大學備忘錄指出,教授們可以繼續在課堂上討論墮胎和避孕話題,只要內容與課程相關且保持中立立場。
該校傳播事務執行主任喬迪·沃克表示:“我們支持師生員工及學術自由,但也理解必須遵守本州法律。”
沃克女士在郵件中説明,該校長期提供避孕套發放服務且仍在繼續。
白宮新聞秘書卡琳·讓-皮埃爾在推特發佈聲明批評該備忘錄。
她寫道:“必須明確,愛達荷州法律沒有任何條款支持大學剝奪學生避孕權利的決定。但這一事件揭示了極端墮胎禁令帶來的不可接受後果。絕大多數美國人認為避孕權和墮胎權不應受政府幹涉。”
非營利組織"個人權利與表達基金會"律師亞當·斯坦博表示,該校限制生殖健康議題討論的指導方針違憲。該組織致力於維護校園言論自由。
斯坦博先生在組織官網聲明:“教職人員踏入教室時並未放棄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限制教師自由發言不僅是錯誤導向——更是違法行為。”
**聯繫記者:**道格拉斯·貝爾金,郵箱[email protected];勞拉·庫西斯托,郵箱[email protected]
出現在2022年9月30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愛達荷大學限制避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