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發佈《人工智能權利法案藍圖》——華爾街日報
Angus Loten
白宮發佈的指導方針闡述了’在人工智能時代保護美國公眾應遵循的自動化系統設計、使用和部署原則’。圖片來源:KEVIN LAMARQUE/REUTERS白宮於週二發佈指導方針,旨在防止驅動招聘、貸款等商業決策的人工智能算法濫用個人數據。
拜登政府將這份“人工智能權利法案藍圖”描述為不具有約束力且未包含強制執行措施。該文件也未能達到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隱私監管水平——後者已迫使全球科技公司改變數據收集方式等行為。
不過,部分科技領袖表示白宮藍圖可能導致嚴厲監管,或將使美國企業處於競爭劣勢。
舊金山軟件公司CircleCI首席技術官Rob Zuber指出,立法舉措在監管AI方面具有作用,但也可能抑制創新。“科技領袖有責任創建環境,確保團隊對其AI研發行為承擔同等責任。”
谷歌母公司Alphabet前首席執行官埃裏克·施密特表示:“除非迫不得已,否則我不會推動監管。過早監管可能會阻礙太多潛在創新。”
其他人則表示,他們歡迎這些指導方針,因為它們為技術市場中一個模糊的領域提供了監管清晰度的框架。
“滲透我們生活的AI系統往往以與這些原則直接衝突的方式構建,”Firefox瀏覽器背後的非營利組織Mozilla基金會的執行董事馬克·蘇爾曼表示。“它們被設計用來收集個人數據,故意不透明,並從現有的、常常帶有偏見的數據集中學習,”這位在線隱私倡導者蘇爾曼先生説道。
他敦促聯邦立法者將這一框架“擴展為正式且可執行的內容”。
週二發佈的指導方針確定了“在人工智能時代應遵循的五項原則,以指導自動化系統的設計、使用和部署,保護美國公眾”。
這些原則包括:
• 保護人們免受不安全或無效的自動化系統的影響
• 防止算法歧視
• 保護人們免受濫用數據行為的侵害,並讓他們對自己的數據使用方式擁有控制權
• 告知人們正在使用自動化系統
• 允許用户選擇退出自動化系統
白宮表示:“在招聘和信貸決策中使用的算法被發現反映並複製了現有的不公正現象,或植入了新的有害偏見和歧視。”指導方針指出,從社交媒體收集的未經審查的在線數據“被用來威脅人們的機會,侵犯他們的隱私,或普遍跟蹤他們的活動——通常是在他們不知情或未經同意的情況下”。
美國的指導方針不如四年前頒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嚴格,後者對不遵守限制公司收集和使用個人數據規則的企業授權處以高額罰款。
GDPR迫使在歐盟運營的科技公司,包括微軟公司和亞馬遜公司,加強合規努力,並在某些情況下改變其收集、利用和共享用户數據的方式。
去年,歐盟執行機構提出了立法,為在指定“高風險”領域(包括關鍵基礎設施、大學招生和貸款申請)使用人工智能制定規則,對最嚴重違規行為處以公司全球年收入高達6%的罰款。
“在全球層面上,美國正在追趕,”總部位於馬薩諸塞州的軟件公司Pegasystems的人工智能實驗室主任彼得·範德普頓説,“但在日益全球化的市場中,許多美國公司無論如何都必須遵守全球政策。”
奧倫·埃齊奧尼是位於西雅圖的研究機構艾倫人工智能研究所的聯合創始人,也是總部位於紐約的軟件自動化供應商UiPath公司人工智能諮詢委員會主席,他表示預計白宮的指導方針將影響政府政策,並導致監管和立法措施。
“如果實施得當,該法案可以減少人工智能的濫用,同時支持人工智能在醫學、駕駛、企業生產力等方面的有益使用,”埃齊奧尼先生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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