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史蒂夫·韋恩不能被強制登記為外國代理人——《華爾街日報》
Sadie Gurman
作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的朋友,史蒂夫·韋恩被普遍視為現代拉斯維加斯賭場大道的設計者。圖片來源:Charles Krupa/Associated Press華盛頓——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司法部的訴訟,該訴訟試圖強制賭場大亨史蒂夫·韋恩登記為2017年為中國政府爭取外交利益的説客。法官表示,政府無權追溯性強制要求此類信息披露。
美國地區法官詹姆斯·博阿斯伯格在週三的裁決中形容這一決定十分艱難,他寫道,長期以來的法庭先例禁止司法部要求外國代理人在停止相關活動後追溯性登記。
司法部於五月提起的這場訴訟,標誌着圍繞《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罕見民事訴訟。該法律雖未規定民事處罰,但授權司法部尋求法庭命令強制當事人合規。
法官的裁決對司法部近年來加強《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執法力度構成了挫折。該法要求代表外國官員與美國政府或媒體接觸者必須登記關係。當局當時表示,針對韋恩的民事訴訟是三十多年來首例,並將其作為司法部加強這項二戰時期法律執行的典型案例。
“雖然《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目標值得稱讚,但本法院必須遵循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對該法規的解釋。這要求我們駁回此案,”博阿斯伯格法官在其20頁的判決書中寫道。他並未明確裁定韋恩先生是否曾擔任外國代理人,僅表示同意韋恩律師團隊的觀點,即政府無權強制其登記,因其與北京方面的關係已於2017年終止。
“我們對地區法院今日駁回政府對史蒂夫·韋恩考慮不周的訴訟感到欣慰,”其律師裏德·温加滕和羅伯特·拉斯金在書面聲明中表示。“韋恩先生從未擔任中國政府代理人,也從未代表其進行遊説。這項指控本就不應提出,法院的裁決印證了這一點。”
司法部發言人表示該部門不認同裁決結果,並“正在考慮訴訟中的後續選項及更廣泛的應對方案”。
博阿斯伯格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政府要求韋恩披露與外國政府任何關聯的意圖“顯然符合《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核心目標”,並補充説明即使代理人已終止此類關係,“仍掌握着該法案認定公眾需要知悉的信息”。
爭議源於2017年夏季韋恩涉嫌勸説美國官員將中國商人郭文貴遣返中國一事。當時郭文貴身處紐約,被中國當局列為在逃人員。郭文貴被指控犯有從賄賂到性侵等一系列刑事罪行,其本人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
司法部在訴訟中稱,韋恩先生於2017年就此事聯繫了時任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及其政府成員,以保護其當時在澳門(中國博彩業中心)的商業利益。
現年79歲的億萬富翁韋恩先生是特朗普的朋友和非正式顧問,被普遍視為以豪華度假村聞名的現代拉斯維加斯大道的設計者。他於2018年辭去永利度假村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職務,此前《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詳細披露了韋恩涉嫌對員工性行為不端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曾侵犯過任何女性的説法荒謬至極。
2020年,韋恩的兩名助理在與司法部達成的認罪協議中承認,他們在2017年6月和7月與韋恩討論了郭先生的遣返事宜,並協助安排韋恩與中國政府官員通話,傳達北京希望將郭先生從美國驅逐的意願。
其中一名助理埃利奧特·布羅迪還表示,2017年8月他在韋恩的遊艇上時,韋恩曾致電特朗普詢問郭先生在美身份狀態。布羅迪因涉及此事及其他工作而承認共謀違反《外國遊説法》,但於特朗普任期最後一日獲得其赦免。
司法部在訴訟中稱,韋恩在2017年6月的一次晚宴上向特朗普提及郭先生,稱中國官員希望將其遣返。晚宴後,布羅迪給韋恩發短信稱,一名中國官員"非常滿意,並表示習近平主席感謝"韋恩的協助。
阿魯納·維什瓦納塔對本文有所貢獻。
寫信給薩迪·格曼,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2年10月13日印刷版,標題為《法官駁回司法部對賭場大亨永利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