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將重新審議大學平權法案項目 - 《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and Melissa Korn
北卡羅來納大學表示,有限考慮種族因素是實現學生羣體多樣化的必要手段。圖片來源:Shutterstock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將於週一聽取辯論,討論在決定許多高校錄取時,種族因素是否可以發揮作用。
法院將審理兩起獨立案件,預計在7月前作出兩項相關裁決,涉及州立旗艦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和私立常春藤盟校哈佛學院。兩校均表示,擁有多元化的學生羣體是其教育使命的核心,而有限考慮種族因素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要條件。
挑戰它們的是由保守派活動家愛德華·布魯姆創立的“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該組織認為追求多樣性並不能成為考慮申請者種族的理由,這樣做違背了憲法對法律平等保護的保障。
最高法院多次支持在大學錄取中使用種族因素以實現課堂多樣性,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但自那以後,法院的組成發生了變化,形成了6比3的保守派多數,顯示出願意重新審視其認為前任大法官的錯誤決定。
法院現在被要求重新考慮的先例是1978年的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該案授權在錄取中有限考慮種族因素。巴基案的裁決廢除了配額制度,並拒絕了為補償歷史上的種族歧視而對少數族裔申請人給予優待的論點。但它認為,申請人的種族或民族可以作為促進教育多樣性益處的一個因素——與地理來源、體育或音樂才能以及經濟劣勢等其他因素並列——法院認為這是大學的重大利益。
該裁決支持了哈佛大學已採用的招生方式,該校稱這種方式能對每位申請者進行全面考量。其評估內容包括學業成績、課外活動,以及種族和更主觀的個人評分。
布盧姆的團體認為,這種政策為歧視不受歡迎的羣體提供了掩護,此後許多錄取率極低的其他院校紛紛效仿。該團體認為這與哈佛20世紀20年代的做法如出一轍,當時該校因擔心僅憑學術成績猶太學生會佔據學生主體,於是出台招生政策限制猶太學生人數。
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稱,如今哈佛以類似方式利用其招生政策限制亞裔學生錄取。“哈佛給出的個人評分顯示出明顯的種族等級——非裔持續獲得最佳個人評分,而亞裔則始終墊底,“其訴訟摘要寫道。
哈佛表示其招生流程基於對每位申請者的全面考量,包括學業成績、課外活動及種族因素。圖片來源:Jess Bravin/華爾街日報起訴方指出,在學術資質相似的情況下,亞裔和白人學生在哈佛及北卡羅來納大學的錄取率顯著低於非裔和拉丁裔申請者。例如布盧姆團體的訴訟摘要顯示,在獲得哈佛最高學術評級的申請者中,非裔學生錄取率達56.1%,拉丁裔為31.3%,而白人和亞裔分別僅為15.3%和12.7%。
當前平權行動招生政策的命運可能取決於大法官們如何解讀1868年批准的第十四修正案。在支持布魯姆團體的法律意見書中,里根政府司法部長埃德温·米斯三世辯稱,第十四修正案中關於法律平等保護的條款使得考慮種族因素違憲。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北卡羅來納大學在其意見書中指出,該修正案的核心是"確保平等,而非強制種族中立”,並援引了內戰後國會為幫助非裔美國人所做的努力。
最高法院曾多次重申巴基案判例,包括2013年和2016年布魯姆先生針對德克薩斯大學提起的兩起訴訟。但部分大法官始終持保留意見。在2003年"格魯特訴博林傑案"的判決書中,桑德拉·戴·奧康納大法官寫道:巴基案判決後的25年間,少數族裔申請者獲得高分和優異成績的比例持續上升。“我們期待25年後,種族優待將不再必要。“她如此寫道。
哈佛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等數十所高校表示,社會進步未達奧康納大法官的預期,由於K-12教育領域長期存在不平等現象,在招生中考慮種族因素仍屬必要。校方指出,若僅錄取榮譽課程中成績拔尖的學生,將剝奪資源匱乏學校學生的升學機會。
支持哈佛和北卡的高校還表示,禁止其在招生中考慮種族因素將侵犯學術自由,限制其提供的教育機會,最終通過削弱畢業生在多元化職場中的適應能力來扼殺創新、損害社會。數十家企業也敦促最高法院維持大學招生的種族優待政策,認為校園多元化能促進商業成功。
近幾十年來,許多學校在評估申請人時,不僅考慮學歷證書,還會綜合課外活動、志願服務、申請文書和推薦信等因素,並將這些成就置於申請人的成長背景與機遇環境中考量。
大學校長、高中升學顧問和招生官員表示,若在評估中剔除種族因素將難以操作,因為學生的身份認同與其種族或民族背景密不可分。
2003年格魯特案裁決中,最高法院否決了密歇根大學本科招生採用的自動為少數族裔高中申請者加20分(滿分150分)的評分制度,但支持其法學院招生中將種族作為未量化的"加分因素"以確保少數族裔學生達到"關鍵數量"的做法。
密歇根大學平權行動的勝利曇花一現。2006年,該州與亞利桑那、加利福尼亞、內布拉斯加和華盛頓州一樣,通過公投禁止公立機構實施種族傾斜政策。2020年加州選民更否決了恢復公立機構平權措施權限的提案。
公投結果揭示了高校管理者與公眾的認知鴻溝。皮尤研究中心3月調查顯示,近四分之三美國人反對將種族納入大學錄取考量,其中白人反對率79%、西班牙裔68%、亞裔63%、非裔59%。這一態度跨越黨派界限,87%共和黨人與62%民主黨人均持反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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