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有權知道誰泄露了多布斯案草案——《華爾街日報》
Alan M. Dershowitz
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上週表示,他在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中的意見草案泄露事件危及了法官們的生命:“這讓人們有理由認為,他們可以通過殺死我們中的一人來阻止這種情況發生。“在法院對多布斯案做出裁決的兩週前,一名全副武裝的男子在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家門外被捕,現已被控謀殺未遂。
阿利托大法官補充説,這次泄密是"對信任的嚴重背叛”。那麼為什麼肇事者還沒有被確認身份並受到懲罰呢?
一個原因是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指派最高法院法警辦公室進行調查。法警辦公室負責監督最高法院警察,為大樓和大法官們提供安全保障。但它完全沒有能力進行這種規模的調查。它無權發出傳票或豁免證人作證。它掌握的手段僅限於詢問可能的證人和要求審查電話和電腦記錄。不能保證深入的調查一定能找到泄密者,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沒有調查就找不到他們。他們有強烈的動機不站出來:沒有人會信任策劃或參與這種泄密的律師。
為什麼首席大法官要指派法警辦公室進行這項調查?這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法院是否全力致力於揭露真相?
最有可能的嫌疑人是法院工作人員。罪責很可能存在程度之分。如果一名法律書記員知道另一名書記員所為並協助掩蓋,前者將構成泄密共犯。知情不報的大法官同樣難辭其咎。
關於責任人的流言正在法院內部流傳。有人推測是某位書記員為施壓大法官維持羅訴韋德案判決而泄密;另有理論認為,反對該案判決的書記員試圖藉此鎖定某位可能對加入多數意見產生動搖的大法官。當然也存在後勤人員(比如印刷辦公室職員)泄密的可能。大法官本人嫌疑最小,但不排除存在大法官默許書記員行事的情況。
阿利托大法官及其他關注泄密危害的人士,應當呼籲任命有權簽發傳票、授予豁免權並採取其他合憲合法調查手段的外部調查員。國會有權為此立法設立特別調查員。司法部或許也有權任命特別調查員——儘管泄露未公佈的最高法院意見書是否構成犯罪,抑或僅違反規則尚存爭議。法院的公正性與程序保密性乃司法治理基石。政府完全有正當理由徹查違規者、包庇者及事前事後知情者。
泄露草案意見的新聞機構Politico可能知曉泄密者身份。該媒體聲稱在發佈前已核實草案意見的真實性(最高法院隨後予以確認)。若調查人員質詢Politico,其將以新聞特權為由拒絕透露消息源。若政府執意追究,法院將權衡Politico主張的保密權與最高法院公共利益孰輕孰重後作出裁決。
有人可能主張——部分大法官或許也認為——揭露肇事者不符合最高法院的制度利益。儘管阿利托大法官憂心忡忡,但局勢看似穩定,而曝光真相反而可能引發更大危機。但若泄密者始終逍遙法外,未來何以震懾類似行為?
查明並公開泄密源頭將通過預防未來違規行為、消除對無辜大法官、書記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無端猜疑來強化最高法院權威。在民主制度中,真相至上至關重要。如同1月6日國會騷亂事件,美國公眾有權知曉誰以何種方式襲擊了這一重要政府機構。
德肖維茨先生是哈佛法學院榮休教授,著有《原則的代價:為何正直值得承擔後果》
6月29日,執法人員在美國馬里蘭州切維蔡斯鎮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住所外警戒,抗議者正在遊行。照片:安娜·馬尼梅克/蓋蒂圖片社刊登於2022年10月31日印刷版,標題為《公眾有權知道誰泄露了多布斯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