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監獄勞動禁令更多關乎工會而非“奴隸制”
Chandra Bozelko
我在約克懲教所的廚房工作了五年。第一年每天掙75美分,之後漲到每天1.75美元。這份工作是我活下來的原因。雖然工作低微,但它讓我從康涅狄格州的監獄牢房中獲得了身體和精神上的解脱——我因盜竊、身份盜竊和不當使用信用卡正在服刑。
一場反對監獄勞動的運動似乎正在興起。第十三修正案廢除了奴隸制和非自願勞役,“除非作為對已被正式定罪的犯罪的懲罰”。19個州的憲法也有類似規定。週二,其中五個州——阿拉巴馬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勒岡州、田納西州和佛蒙特州的選民將決定是否修改憲章,廢除這一例外。
科羅拉多州的選民在2018年率先通過了一項類似的投票措施;內布拉斯加州和猶他州在2020年跟進。到目前為止,這些措施對各州的監獄勞動計劃沒有影響,儘管科羅拉多州的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如果訴訟成功,該州可能不得不向所有工作的囚犯支付最低工資。
但選民們應該注意,誰將從這場所謂的監獄勞動改革中受益。不是囚犯。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一份報告,三分之二的州和聯邦囚犯在工作,如果法院裁定新州憲法要求他們獲得報酬,他們將陷入無所事事的狀態。今年早些時候,加利福尼亞州立法機構拒絕從其憲法中刪除這一條款,因為立法者擔心這樣做最終會要求該州向6.5萬名囚犯支付最低工資。
約80%的監獄勞動並非為私營企業服務,而是為監獄設施本身提供維護工作。如果監獄必須支付最低工資,它們將僱傭更多非在押人員——這些員工可以組建工會。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囚犯有權成立工會,但獄方比外界僱主擁有更大權限來解散這些組織。
自1934年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將監獄勞動制度化以來,這一制度始終存在爭議,但爭議焦點並非總是圍繞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工會組織認為這種低薪勞動對其成員及潛在成員構成不公平競爭。據國家政策分析中心報告,工會已迫使亞利桑那、伊利諾伊、俄亥俄和德克薩斯等州關閉監獄產業。
歷史表明,當監獄周邊社區開始遭受經濟損失時,公眾對在押勞工的同情就會升温。1879年德克薩斯州加爾維斯頓的居民原本對囚犯處境漠不關心,直到監獄停止從當地採購物資,才突然關注起囚犯遭受虐待的問題。1891年,工會礦工解放了為諾克斯維爾鋼鐵公司勞動的囚犯——結果卻是迫使礦山重新僱傭工會成員。
在守法公民失業時給囚犯提供工作看似不公,但在當前僱主急缺人手的背景下,這種論點顯得缺乏説服力。
憲法條文中允許以奴役作為懲罰的表述確實令人尷尬,但囚犯並非真正被奴役——他們不被視為州政府或任何人的合法財產。而工作經歷恰恰是改造教育的關鍵環節。猶他州和科羅拉多州都安排服刑人員在獄外勞動以緩解勞動力短缺,我在監獄廚房的卑微工作就為出獄後的生活打下了基礎。
博澤爾科女士是《國家備忘錄》的專欄作家,也是博客《監獄日記》的作者。
照片:蓋蒂圖片社刊登於2022年11月5日印刷版,標題為《監獄勞動禁令更多關乎工會而非"奴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