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無視加州人對平權法案的態度——《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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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日,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攝影:克里斯·迪迪奧/美聯社關於貴報社論《法庭與種族偏好》(10月28日):2020年,高達57%的加州選民投票支持保留加州憲法修正案:“政府及公共機構不得在公共就業、公共教育和公共合同領域基於種族、性別、膚色、民族或國籍對個人進行歧視或給予優待。”
然而今年8月,加州大學校長及各分校校長聯合提交法庭之友陳述書,支持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亞裔歧視案中的被告方。他們辯稱,這一令人困擾的條款嚴重阻礙了加州大學的招生程序,威脅到該校“在加州公民眼中的合法性”。
校方更應關注的是,57%的加州選民認為申請者的種族不應成為加州大學錄取考量因素——這所大學在這些選民眼中的合法性才值得擔憂。
阿比蓋爾·湯普森教授
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
關於貴報社論《種族歧視永存?》(11月1日):學生學業準備與表現的差異並非種族問題,而是經濟與文化問題。錄取學術能力明顯低於同屆生的學生將極大增加其學業失敗概率。那些來自低績效高中的學生應由納税人資助,先進入兩年制非學分補習課程。完成補習後,他們才能在無優待條件下申請高等教育機構。
查爾斯·M·漢尼曼
印第安納州森特維爾
2022年11月8日印刷版中刊登為《加州大學忽視加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