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LSAT成績的法學院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美國社會正全面摒棄擇優原則,法律行業尤甚。美國律師協會(ABA)下屬的法學院認證機構於11月18日投票決定,取消準法學院學生參加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的要求。而我們原以為折磨未來的律師是公認的公益行為。
該決議尚待ABA眾議院於明年2月最終批准。若獲通過,在進入這個依賴大量標準化知識的行業前,標準化考試將成為可選項。
LSAT長期飽受多元化倡導者詬病,他們認為由於試題存在對白人考生有利的偏見,導致少數族裔法學院入學率受限。反對者還指出,富裕家庭往往花費數千美元備考這場本應預測學生第一年法學院表現的考試。
ABA此舉可視為對最高法院可能禁止招生種族優惠政策的未雨綢繆。取消LSAT強制要求後,院校既能錄取心儀學生,又無需拉低作為精英教育指標的LSAT平均分——但前提是ABA需率先行動。
諷刺的是,放棄LSAT反而可能傷害弱勢背景學生。今年9月,包括伯克利分校院長埃爾温·切梅林斯基、芝加哥洛約拉大學院長米歇爾·亞歷山大和波士頓大學的安吉拉·昂瓦奇-威利格在內的60位法學院院長聯名致信ABA,反對取消強制考試要求,認為這將損害多樣性。
院長們解釋稱,取消標準化考試意味着招生將更側重於平均績點和其他更為主觀的因素。信中指出,LSAT“的指標分數有助於識別那些即使僅憑成績和其他指標無法體現,但實際具備達到滿意學業水平能力的學生。”這一點尤其適用於“來自較不利背景和代表性不足羣體”的學生。
與大多數職業一樣,法律行業需要綜合運用從邏輯思維到業務拓展、有效陳述等多種技能,這些能力無法完全通過考試預測。但記憶力、高壓下的表現能力以及系統性思考問題的能力,都是成為律師的相關資質。
若取消LSAT,未經測試的法學院新生將在入學時對課程準備不足,同時缺乏應對嚴格考試形式的經驗——而幾年後他們必須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當然,前提是批評者們接下來不會把廢除律師資格考試也作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