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羅拉多州能否規定洛麗·史密斯和303創意公司的言論?——《華爾街日報》
Nicholas Tomaino
同性婚姻本不應侵犯那些不認同它的人的權利。“必須強調的是,”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在2015年最高法院對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的判決書中寫道,“宗教及其信徒可以繼續以最真誠的信念主張,根據神聖教義,同性婚姻不應得到認可。”
但這並非洛麗·史密斯的親身經歷。她經營着丹佛地區的婚禮網站設計公司303 Creative。她的信仰教導婚姻反映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並“實現了上帝最初設立婚姻的互補本質”。而科羅拉多州將她的企業定義為受《科羅拉多反歧視法》約束的公共設施,要求她必須為所有性取向的顧客提供服務。
史密斯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她樂於為同性戀客户服務,但“我無法應要求創作所有信息……無論提出要求的是誰”。她也會拒絕推廣違背聖經真理、支持墮胎或賭博,或貶低他人的內容。即使潛在客户以宗教歧視為由要求,她也不會製作包含威斯特布路浸信會標語“上帝憎恨同——”(最後一個詞是反同性戀的侮辱性詞彙)的網站。
2016年,她提起訴訟要求禁止科羅拉多州強制她為同性婚禮設計網站。她在地區法院和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均敗訴。本週一,最高法院將審理303 Creative訴埃萊尼斯案,此案將裁定肯尼迪大法官在奧貝格費爾案中的承諾是否具有實際效力。
史密斯女士在訴訟中聲稱,該法律的預期適用將侵犯她根據第一修正案享有的宗教和言論自由權利。最高法院選擇聚焦於後一項主張,而州政府也承認史密斯女士的服務"本質上具有表達性"——即屬於言論範疇。
對言論的限制需接受"嚴格審查":州政府必須證明對言論的限制(或強制)是"精心設計"以實現"重大利益"的,並且是"限制性最小"的手段。
最具相關性的判例是赫爾利訴波士頓愛爾蘭裔美國同性戀、雙性戀團體案(1995年),該案使馬薩諸塞州的公共設施法與言論自由形成對立。在大法官戴維·蘇特作出的判決中,法院一致裁定州政府不能強迫遊行組織者允許自稱同性戀者的團體參加遊行。這樣做將要求"請願者改變其遊行的表達內容",並違反"第一修正案的基本原則——演講者有權自主選擇其傳達的信息內容"。
蘇特大法官寫道,馬薩諸塞州的公共設施法具有"悠久歷史",但在此案中被"特殊運用"來宣稱"主辦方的言論本身就是公共設施"。303創意公司案亦是如此。
科羅拉多州辯稱此案不同,因為史密斯女士經營的是商業企業,而赫爾利案中的遊行組織者是非正式個人團體。但蘇特大法官預先駁斥了這一論點,指出"第一修正案基本原則"同樣適用於"普通商業公司及從事簡單表達的普通人"。
該州還辯稱,其試圖監管的是史密斯女士銷售其服務的行為,而非服務本身,因此該法律規範的是行為而非言論。這種詭辯無異於聲稱禁止報紙發行不屬於審查制度,因為它僅僅是對商品銷售的監管。
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2002至2009年間擔任第十巡迴法院法官的邁克爾·麥康奈爾指出,科羅拉多州的行為與"公共設施法被州委員會曲解以禁止他們實際上並不反對的事物"如出一轍。其目的是迫使反對者接受關於性別和性身份進步的教條。
史密斯女士的案件引發了左翼媒體慣常的歇斯底里反應。“最壞的情況,“Slate網站的馬克·約瑟夫·斯特恩寫道,“是多數派推翻維護非歧視保護的先例,並建立一個新的制度,使民權執法受到第一修正案的嚴格審查。“斯特恩先生將此案描述為預示着"由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尼爾·戈薩奇大法官領導的憲法革命”。他沒有提及索特大法官在超過四分之一世紀前開的那一槍。
托馬伊諾先生是《華爾街日報》的社論特稿助理編輯。
網頁設計師洛麗·史密斯11月7日在科羅拉多州利特爾頓的辦公室。照片:大衞·扎魯博夫斯基/美聯社刊登於2022年12月2日印刷版,標題為《科羅拉多州能告訴洛麗·史密斯該説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