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有限合夥企業的利弊分析 - 《華爾街日報》
Lori Ioannou
家族有限合夥制可根據您的遺產規劃進行定製。插圖:亞歷克斯·納鮑姆對於擁有貴重房產、企業及其他資產的許多美國人而言,代際財富傳承能力已成為熱點議題。
這是因為聯邦遺產税的免税額即將大幅縮減。2022年,價值不超過1206萬美元的遺產可免徵聯邦遺產税。但到2026年1月1日,除非國會採取行動,經通脹調整後的免税額將驟降至約600萬美元。
紐約老年法律師羅納德·法圖拉表示,富裕美國人正因此重新評估其遺產規劃。許多人正將資產轉入家族有限合夥企業(FLP)作為節税策略。
舊金山Private Financial Management LLC財務顧問戴維·伯恩指出:“FLP可根據遺產規劃需求靈活設計,既可設定在您去世時解散,也可在未來特定日期終止,或永久存續。”
華盛頓特區Seyfarth Shaw LLP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安德魯·J·謝爾曼認為:“中上階層家庭若擁有小型企業、繼承的房地產或暫不願出售的貴重收藏品,採用家族有限合夥制同樣具有合理性。”
可能存在一些缺點。設立一個家族有限合夥企業的成本通常在8,000至15,000美元之間,但根據您所在的州和合夥關係的複雜程度,費用可能會更高。此外,還有年度運營成本、税務申報和評估費用。
還存在來自美國國税局(IRS)的挑戰風險。
“國税局會密切審查家族有限合夥企業,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企業容易被濫用,”紐約斯卡斯代爾的財務規劃師兼註冊會計師加布裏埃爾·卡普蘭説。“該機構希望確保它們有合法的商業目的。”財務顧問表示,由於國税局從國會獲得了800億美元的資金用於加強執法和改進運營,明年審計的威脅可能會增加。
以下是家族有限合夥企業如何運作的詳細説明。
家族內部
第一步是起草一份正式的家族有限合夥企業協議,這由遺產規劃律師在與客户的會計師和財務顧問協商後完成。
這些合夥企業與傳統的有限合夥企業的主要區別在於,所有合夥人都是家庭成員。有兩種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通常,父母或祖父母是普通合夥人,貢獻大部分資產,如企業、股票組合或房地產。子女通常是有限合夥人,擁有合夥企業的利益。
普通合夥人控制所有的投資和管理決策,並承擔合夥企業的責任,儘管他們對資產的所有權可以降至1%或2%。他們做出日常業務決策,包括如何分配資金和分配收入。
普通合夥人保持對轉讓資產控制權的能力是家庭有限合夥(FLP)的最大優勢之一。“這對財富創造者來説可以是雙贏的,通過贈與減少應税遺產的同時保持對企業和資產的控制權,“科羅拉多州巴索爾特私人財富諮詢公司Sherwood Wealth Management創始人布萊恩·利特爾約翰表示。
因此,FLP可以成為繼承計劃的一部分,讓普通合夥人在保障繼承人經濟利益的同時培養他們。您也不必立即選擇繼承人,可以等到未來某個日期再決定將普通權益轉讓給誰。
“這為您制定遺產計劃提供了靈活性,“利特爾約翰先生説。
資產轉移
一旦法律實體成立,資產可以立即或逐步轉入FLP,具體取決於家庭意願和規劃程度。
“將大部分財產移出普通合夥人的應税遺產是最終目標,“全國税務專業人士協會税務內容與政府關係總監湯姆·奧薩本表示。FLP中的資產會被分割並贈予有限合夥人——通常是設立給作為所有者繼承人的有限合夥人的信託。這些信託也確保給繼承人的贈與不會計入其個人遺產。
這些贈與在年度贈與税免税額範圍內是免税的。2022年的免税額為每人1.6萬美元或每對夫婦3.2萬美元。這意味着有三個子女和七個孫輩的祖父母每年可以向家族轉讓32萬美元的有限權益股份而無需繳税。子女和孫輩的配偶通常不會被設為FLP的有限合夥人。
在家族有限合夥制(FLP)中,資產權益可能因合夥權益缺乏流動性且市場流通性較低而被折價估值。這種折價機制能有效幫助家族降低遺產税與贈與税負擔。“折價幅度通常達到30%甚至更高,“利特爾約翰先生指出。
當擔任普通合夥人的贈與人去世時,先前贈與有限合夥人的權益無需繳納遺產税與繼承税。已故普通合夥人的權益及資產控制權將轉移至指定的有限合夥人,或根據其遺產規劃轉入以其個人名義設立的信託賬户。多數情況下,該家族有限合夥制企業仍作為運營實體存在,並由其他家族成員接任普通合夥人。
家族有限合夥制可針對各類人生意外進行架構設計,確保資產始終保留在家族內部。“可對離婚、破產或死亡等情形下的合夥權益轉讓設置限制條款,“卡普蘭先生解釋道。
此類架構還能通過贈與等方式便利資產傳承,因繼承人獲得的是合夥權益而非不動產部分產權或特定股票份額。
重要注意事項
為避免國税局審查風險,合夥企業必須保持商業實體運作。需召開正式會議並留存紀要;普通合夥人應獲得服務報酬;有限合夥人須就其分得的合夥收入繳納税款。
卡普蘭先生特別提醒,這類複雜架構需要顧問團隊持續進行專業維護,以確保符合國税局監管要求。
“要了解家族有限合夥(FLP)存在風險,”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Dungey Dougherty PLLC律師事務所的遺產規劃律師詹姆斯·I·多爾蒂(James I. Dougherty)表示,“美國國税局(IRS)曾對這些合夥關係提出質疑。它想確認設立FLP是出於合法的非税務原因,而不是納税人僅僅為了人為降低資產價值以達到避税目的而設立。”
還有其他注意事項。
“一旦你創建了FLP並將資產轉入其中,就很難退出,”俄亥俄州坎頓市財務規劃公司TTG Financial Inc.副總裁吉姆·埃文斯(Jim Evans)説,“你將面臨法律和會計方面的後果。如果你與其中一位有限合夥人鬧翻,關係變得惡劣,他們可能會起訴你。”與公司和信託不同,普通合夥人無法免受潛在訴訟、判決或債權人扣押的影響。
這就是為什麼一些遺產規劃律師建議客户轉而設立家族有限責任公司,加州馬里布Schinner & Shain LLP律師事務所的遺產規劃律師兼合夥人瑞安·謝恩(Ryan Shain)指出。這些公司可以像FLP一樣運作,但也能保護所有合夥人(包括普通合夥人)免受責任。
“這些合夥關係並不適合所有人,”舊金山的顧問伯恩先生表示,“這完全取決於你的遺產規模、税務狀況和財務目標。”
本文作者Ioannou女士是紐約的一名作家,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更正與補充
2026年,可免於聯邦遺產税的遺產金額將下降。本文早期版本錯誤地表示免税額將上升。(2022年12月5日更正)
刊登於2022年12月5日印刷版,標題為《家族有限合夥企業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