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因欺詐罪被判刑 再獲監禁——《華爾街日報》
Austin Ramzy
香港——堅定支持民主的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週六被香港法院以欺詐罪判處五年多監禁,罪名涉及其媒體公司前總部的轉租問題。
黎智英旗下廣受歡迎的出版物曾是對中國共產黨及其在港任命領導人的最激烈批評者之一,他已成為2019年席捲全城的反政府抗議活動後鎮壓行動的主要目標之一。
此次判決是法律行動的最新進展,75歲的黎智英此前因參與未經批准的抗議活動被判入獄,目前還面臨更嚴重的國家安全指控,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黎智英的國家安全審判原定於本月進行,但在香港當局向北京提出上訴阻止一名外國律師代表他後,審判被推遲。
地區法院法官陳仲衡在欺詐案中判處黎智英五年零九個月監禁,罪名是違反與政府運營的工業園區的租賃條款,將其媒體公司壹傳媒總部的部分空間用於一家小型諮詢公司。
黎智英在10月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這兩項指控類似,但涵蓋1998年至2020年的不同時期。他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壹傳媒前高管黃偉強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判處一年零九個月監禁。
辯護律師提出,這家提供秘書及其他服務的諮詢公司與整個壹傳媒的出版業務相關,其辦公空間狹小,不應受到如此嚴厲的法律懲處。
法院認定"欺詐計劃並不複雜",但表示存在加重處罰因素支持對黎智英的判刑,包括長達21年的租賃安排、為公司節省成本以及黎智英獲得的税收優惠。
黎智英旗下的旗艦報紙《蘋果日報》去年因政府凍結公司資產、查扣材料並逮捕高管和編輯而停刊。
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成為2019年反政府抗議活動後鎮壓行動的目標。圖片來源:Tyrone Siu/REUTERS這位前傳媒大亨的判決結果引發中美新一輪口水戰,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賴斯週六在社交媒體發文譴責這一結果。“以任何客觀標準衡量,這一結果既不公正也不公平,“普賴斯在其官方推特賬户上表示,並呼籲中國官員"尊重包括新聞界在內的言論自由”。
次日,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發表聲明予以回擊,駁斥其言論,敦促"外部勢力"不要"以人權為藉口"干涉香港和中國事務。公署發言人表示,黎智英案判決公開透明,證據確鑿。
黎智英面臨的最嚴重法律風險源於另一宗案件,即根據北京於2020年在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提出的指控。當局指控他呼籲外國政府對香港實施制裁,這些行為在國安法下是被禁止的。
他還被依據殖民時代的煽動叛亂法律起訴,這些法律在2019年抗議活動後重新啓用之前長期處於閒置狀態。
香港律政司試圖阻止黎智英在國安案件中使用英國律師蒂莫西·歐文,稱其對國安法沒有特殊專長,且對外國人實施保密要求較為困難。
上個月,香港終審法院支持下級法院的裁決,允許黎智英聘請外國律師,並表示保密論點在早期階段並未提出。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採取了罕見舉措,將此事提交給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該機構擁有對香港法律的最終解釋權。
這一舉動引發了人們對香港法院獨立性的擔憂,以及海外非常任法官是否也會被禁止參與國安案件的疑問。自1997年香港迴歸中國以來,這些法官長期以來被視為在保持香港與更廣泛的普通法世界聯繫方面發揮着關鍵作用。
李家超表示,北京對此事的干預是必要的,因為香港沒有有效的方法防止海外律師泄露國家機密或受到外國政府的脅迫。
寫信給奧斯汀·拉姆齊,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2年12月12日印刷版,標題為《香港大亨黎智英被判刑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