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傳統婚姻重獲尊重
Daniel Frost
在2015年"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的口頭辯論中,一段對話引發了社會保守派人士的警覺。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詢問總檢察長唐納德·維裏利,如果高校不承認同性婚姻(如同1970年代鮑勃·瓊斯大學禁止跨種族約會那樣),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否會導致其失去免税資格。維裏利先生對持傳統性別婚姻觀念的機構給出了不祥的答覆:“這顯然會成為問題,我不否認這一點。這——這將成為一個問題。”
維裏利回答得磕磕絆絆,其實只需一個簡單的"不"字即可。這個將反對跨種族婚姻與反對同性婚姻相提並論的假設本身就不成立。在1983年"鮑勃·瓊斯大學訴美國案"中,法院裁定該校敗訴,因為聯邦政府三大分支當時都確立了"禁止公共教育領域種族隔離與歧視的堅定國策"。正是這種共識讓大法官們認定"實施種族歧視的教育機構不能被視為提供公共利益",因此不應享有免税資格。
法院由此設定了撤銷免税資格的高門檻。大法官們清醒認識到:若因政治敏感議題上的普通意見分歧就能取消免税資格,那麼每個教堂和非營利組織都將生活在恐懼中,擔心下一屆政府會因其不符合主流觀點而突然撤銷支持。這對言論自由、信仰和實踐造成的寒蟬效應將是真實而深遠的。
當最高法院2015年受理奧貝格費爾案時,政府尚未就反對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傳統觀念達成共識。國會從未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直到2012年,巴拉克·奧巴馬總統還公開宣稱他信奉傳統婚姻觀。
拜登總統週二簽署的《尊重婚姻法案》在確認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同時,終結了與鮑勃·瓊斯案的類比。如今,政府三大分支均正式記錄在案:信奉傳統婚姻的觀念是"體面且可敬的"。這不僅明確體現在法案條文中——該法案保護"其他條件合格的實體或個人"的免税地位,所有參與奧貝格費爾案多數意見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國會全體議員以及拜登總統本人,都一致確認對傳統婚姻的信仰不必基於偏見。
由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執筆的奧貝格費爾案判決意見,獲得了魯斯·巴德·金斯伯格、斯蒂芬·佈雷耶、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等四位由比爾·克林頓或奧巴馬任命的大法官聯署。判決書承認:“許多認為同性婚姻錯誤的人,是基於體面可敬的宗教或哲學前提得出該結論,他們及其信仰在此不應受到貶損。”
通過將反對同性婚姻的觀點稱為"體面且可敬",最高法院明確將這些觀點納入了可稱為合理分歧的領域。人們基於善意對許多事存在分歧,但有些觀點錯得如此徹底,以至於不值得尊重。種族歧視就是此類觀點的體現,因此法院絕不會説其基於"體面可敬的宗教或哲學前提"。
《尊重婚姻法案》採用了與奧貝格費爾案相似的措辭(儘管略顯含蓄)來肯定傳統婚姻的合理性。法案聲明:“基於體面而高尚的宗教或哲學前提,理性真誠的人們對性別在婚姻中的角色持有不同觀點。因此,國會申明這些人士及其多元信仰應得到應有的尊重。“正如弗吉尼亞大學法學教授道格拉斯·萊科克指出的,“多元信仰"無疑包含傳統婚姻觀念。儘管《尊重婚姻法案》同時保護同性婚姻與跨種族婚姻,但文本通過僅對"婚姻中性別角色"持異議者(而非種族問題)保留"高尚體面"的對待,明確區分了兩者。
最終,拜登總統於週二將《尊重婚姻法案》簽署成為法律,由此實現了三權共識。三大政府分支均已正式承認傳統婚姻的合理性。
面對這樣的歷史記錄,社會保守派本應能鬆一口氣——既然懲罰性徵税的威脅已然消散。但過去幾十年的政治修辭令人難以釋懷:進步派不斷宣稱傳統婚姻信念源於惡意、偏見與仇恨。我們被灌輸這樣的觀念:將婚姻限定於一男一女的單偶制,實質上等同於禁止跨種族通婚。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社會保守派不應忘記民主黨在《尊重婚姻法案》中同意的內容。他們也不該讓民主黨人忘記這一點。
弗羅斯特先生是楊百翰大學家庭生活學院的公共學術主任。
2022年12月13日,喬·拜登總統在白宮簽署《尊重婚姻法案》。圖片來源:布倫丹·斯米亞洛夫斯基/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刊登於2022年12月16日印刷版,標題為《傳統婚姻獲得些許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