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贈予的“內疚禮物”——《華爾街日報》
Peter Funt
我正在用“救助兒童會”提供的便籤本和“男孩鎮”贈送的鋼筆寫筆記。桌上那本彩色日曆是加州州立公園基金會寄來的。這個季節我寄出的賀卡上,貼着“Shriners兒童醫院”提供的回郵地址標籤。
我從未主動索要過這些東西,那麼使用它們是否該感到愧疚?歲末假期正是慈善募捐的黃金時段——截止到12月31日的捐贈都可計入2022年度税務抵扣。根據CAF世界捐助指數統計,美國人是全球最慷慨的羣體。GivingUSA數據顯示去年美國民眾向慈善機構捐贈約3270億美元,而今年總額預計將持平。
為提高獲得善款的機會,慈善機構深諳免費小禮品的神奇功效。收件人常因未捐款而內疚,若白用贈品更會羞愧難當。每次收到主動寄來的賀卡、童襪等小物件時,我都備受煎熬。聯邦貿易委員會規定"可將此類寄送物視為免費贈品保留",但很少有人從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儘管"男孩鎮"告知有極少數人會退回物品,但實際寄回並不現實。我曾嘗試轉贈收到的物品,卻無人問津。將完好的紙筆扔進垃圾桶實在荒謬。於是我便繼續使用這些物品,同時提醒自己:我確實每年都在進行慈善捐贈——只是未必惠及那些塞滿我郵箱的機構。
然而,一絲愧疚感依然揮之不去。
幾年前,我的公司拍攝了一段《偷拍攝像機》橋段:同事琳達·格利向路人謊稱自己就職於"美國聯合之友"慈善機構,該機構去年意外募集了過多資金。她隨即詢問:“您願意接受多少錢?”
多數人震驚地婉拒了任何饋贈。但也有少數熱心人願意幫忙,其中一位男子欣然收下20美元。“您真是太慷慨了,“格利女士遞出現金時説道。
方特先生是《自娛自樂:一部半自傳》的作者
圖片來源:蓋蒂圖片社/iStockphoto刊載於2022年12月16日印刷版,原標題《慈善機構饋贈的愧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