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官僚主義之網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捕魚從來不是一種輕鬆的謀生方式,而當聯邦官僚機構可以隨意讓你停業時,情況就更加困難了。鯡魚漁民正在反擊,這對行政國家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2020年,國家海洋漁業局(NMFS)規定,大西洋鯡魚漁民必須配備一名人類觀察員,以確保遵守捕撈限制。漁民必須支付觀察員的費用,儘管許多漁民是小型經營者。根據漁業局自己的估計,這一規定使每艘船每天花費710美元。根據捕撈情況,這通常比船長一次出航的收入還要多。甚至漁業局也承認,監測成本將使鯡魚捕撈業務的年收益減少20%。
行動事業研究所介入此事,於2020年代表新澤西州的漁民起訴商務部(負責監督NMFS)。訴訟稱,國會從未授權將官僚成本轉嫁給行業。
1976年的《馬格努森-史蒂文斯法案》管理聯邦水域的漁業,並允許漁業局強制實施觀察員制度。但法律中沒有任何地方授權漁業局強制鯡魚漁民為該計劃提供資金。國會在其他特定情況下授權行業資助的監測,包括某些北太平洋漁業和外國船隻。但在此處並未如此授權。
漁業局辯稱,由於法律對此事保持沉默,因此其有權強制實施這些費用。政府引用了授權其採取“必要和適當”措施管理漁業的措辭。換句話説,除非國會明確禁止某項行動,否則機構可以繼續執行。
此案已進入上訴程序,8月份,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意見分歧的合議庭做出了有利於政府的裁決。法官斯里·斯里尼瓦桑和朱迪思·羅傑斯援引了最高法院的雪佛龍尊重標準,認為該法律"通過沉默,為機構裁量權留下了空間"。
但賈斯汀·沃克法官在異議中指出,這是一項沒有限制的原則。他思考漁業局是否會發現讓漁民接送聯邦監察員往返辦公室以節省政府汽油費用是"必要的",或者是否可以要求漁民承擔其他官僚成本。
這一裁決消除了對過度監管為數不多的實際限制之一:資源不足。如果政府可以在沒有國會明確批准的情況下制定規則並要求其目標對象承擔費用,那麼官僚裁量權將沒有限制。
鯡魚漁民正請求最高法院審理此案,並由前副檢察長保羅·克萊門特代理。在今年的西弗吉尼亞州訴環保局案中,最高法院運用其重大問題原則來遏制嚴重的監管越權行為。但它仍將雪佛龍案作為監管者基本不受約束的許可證,這些監管者仍可在未經國會同意的情況下造成巨大損害。沉默不應成為破壞生計的官僚許可證。
剛捕獲的鯡魚照片:延斯·比特納/祖馬通訊社刊登於2022年12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陷入官僚主義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