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與最高法院就持槍權之爭——《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如今的政客們對《權利法案》已不再像過去那樣尊重,有些人甚至公然違抗執行這些權利的法院裁決。新澤西州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州長菲爾·墨菲上週簽署了一項新法律,使得獲取持槍許可證變得更加困難和昂貴,並大幅限制可攜帶槍支的公共場所。
這是對美國最高法院6月紐約州步槍與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裁決的公然挑戰。該判決推翻了紐約州嚴格的持槍許可制度,認定攜帶槍支的權利不僅限於個人住宅範圍,這是第二修正案賦予的基本權利。
墨菲州長承認自己受布魯恩案判決約束,儘管他對此持有異議。但新法律明顯是惡意增加持槍權行使難度的行為。該法律為槍支權利設置了新障礙,如提高持槍許可證費用、要求購買責任保險等。但最惡劣的條款是將眾多"敏感場所"列為禁槍區。
禁止區域包括法院、機場、酒類銷售場所、學校、養老院、遊樂園、賭場、公園、公共圖書館和博物館等眾多場所。這與紐約州禁止在公園、時代廣場和地鐵攜帶槍支的新法律如出一轍。那些本就不遵守槍支法規的犯罪分子會知道,在這些禁區內試圖自衞的人對他們構不成任何威脅。
最高法院在布魯恩案中承認歷史上確實存在特定場所禁槍的實例。但大法官們同時指出:“如果將’敏感場所’範疇簡單擴大到所有非孤立於執法力量之外的公共聚集區域,這種定義就過於寬泛了。”
墨菲州長心知肚明。但他仍想強迫槍支擁有者通過訴訟來維護自身權利——這一過程不僅耗資不菲,還可能曠日持久。2000年在克林頓政府任職期間,安德魯·科莫曾將這種策略稱為"千刀萬剮式打擊",以此警告槍械製造商與28個市縣提起的訴訟達成和解。墨菲州長通過法律手段架空憲法明文規定權利的做法同樣令人不齒。
新澤西州州長菲爾·墨菲圖片來源:塞斯·韋尼格/美聯社刊發於2022年12月30日印刷版,標題為《新澤西州對決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