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允許香港特首否決法院對黎智英律師的決定——《華爾街日報》
Selina Cheng
2021年2月資料圖中的黎智英曾是北京及其對香港管治的激烈批評者。圖片來源:Vincent Yu/Associated Press香港——中國最高立法機構表示,香港行政長官有權否決法院決定,以裁定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家安全案件。這一裁決可能使異見出版商黎智英無法在即將到來的審判中聘請英國大律師。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尋求北京介入,此前香港終審法院駁回了政府的意見,裁定黎智英可以聘請英國律師Timothy Owen在國家安全審判中代表他。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週五的決定賦予李家超或他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對此類決定的最終決定權。
法律專家密切關注這一過程,將其視為在中國實施嚴厲的《國家安全法》以平息一年激烈抗議後,香港司法獨立性的指標。
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研究員Eric Lai表示,這一決定"摧毀了香港尚存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程度",因為它為當地當局在認為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時否決法院打開了大門。
香港法院此前裁定英國大律師蒂莫西·歐文可以代表前出版商黎智英出庭。圖片來源:TYRONE SIU/REUTERS李家超對此決定表示歡迎,並表示這不會賦予行政長官超出《香港國安法》規定之外的額外權力。他同時強調,歡迎海外律師參與與國家安全無關的訴訟。
據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官員表示,該決定不會損害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但明確指出香港國安委的工作不容挑戰。
香港終審法院11月作出允許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的裁決,這對特區政府而言是一次罕見的挫敗。自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有時甚至暴力化的反政府抗議活動後,港府依據國安法對出版商、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及工會等組織展開了廣泛打擊。
75歲的黎智英是已停刊的激進親民主報紙《蘋果日報》創始人,也是北京政府及其對港政策的尖鋭批評者。他被指控策劃2019年抗議活動,並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尋求對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而面臨起訴。
香港長期遵循普通法傳統,允許英國律師進入本港司法體系為被告或政府辯護。其終審法院還設有海外法官制度,可受邀組成合議庭審理上訴案件。
李先生11月表示,在國家安全案件中,很難防止海外律師受其政府影響或施壓,也難以確保他們不會泄露訴訟過程中披露的國家機密。
黎先生自2020年12月起一直被羈押。在等待國家安全法審判期間,他因其他案件被判刑,包括因公司轉租欺詐罪獲刑近六年,另因參與未經批准的抗議活動被判20個月。
原定於12月進行的審判,在香港政府尋求北京干預後,被推遲至2023年9月。
自1997年香港迴歸中國以來,北京已五次釋法,凌駕於地方法院裁決之上。香港律師和活動人士批評這些干預行為損害了香港法院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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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2年12月31日印刷版,標題為《北京賦予香港對黎案律師的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