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在歐盟綠色氫規則下獲得特殊待遇-彭博社
John Ainger
一名員工走向法國聖保羅特瓦城的特里卡斯坦核電站。
攝影師:Olivier Chassignole/AFP/Getty Images歐盟計劃在生產可再生氫氣的規則下為核能提供豁免,結束了數月來包括法國在內的國家的猜測和遊説。
根據歐洲委員會的聲明,如果氫燃料生產商位於電力排放強度低於每兆焦耳18克的地區,他們將能夠將從電網獲取的電力視為“完全可再生”。
這一門檻為核能在能源組合中佔據重要地位的國家鋪平了道路。氫燃料生產商還必須與可再生能源供應商達成相當於所用電量的電力購買協議。
此舉意義重大,因為歐盟尋求加強其能源安全,並在全球不斷增長的綠色競爭背景下推動新興氫市場。儘管因安全原因而備受爭議,但核能幾乎不產生排放,並且它是法國電力生產的基石,法國歷史上一直是能源出口國,儘管最近經歷了長時間的停電。
“在歐洲,實現電力部門脱碳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優先事項,這將需要使用脱碳工具箱中的所有工具,包括核能和碳捕集與儲存。”非營利組織Clean Air Task Force的全球零碳燃料主任Magnolia Tovar表示。
歐盟討論
週一通過的規則已經推遲了幾個月。法國和其他八個歐盟成員國呼籲在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使用所謂的“低碳”生產的可再生氫。由於缺乏明確性,上週與議會就該法律進行的談判被推遲。
根據一位熟悉此事的歐盟官員的説法,北瑞典和法國目前符合“低碳”競標區的定義。
歐盟面臨的主要困境之一是如何確保氫是由未被用於其他用途(如減少運輸碳排放)的可再生電力生產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委員會將提出規則,確保燃料是使用“額外”電力生產的。
歐盟計劃到2030年實現每年1000萬噸清潔氫的生產量,同時進口同樣數量的氫。氫設施將在2028年開始運營之前,直到2038年才需要遵守規則。
成員國和議會最多有四個月的時間對這些規則提出異議,否則這些措施將生效。法國和德國表示歡迎委員會的提議。
| 歐盟的氫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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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產商可以直接從在運營時間不超過36個月的可再生設施獲取電力 * 如果位於90%以上電力產自綠色能源的競標區,生產商可以將氫視為可再生 * 在本年度末,氫應當與使用的可再生電力在同一個日曆月內生產;之後,這一期限縮短至一個小時 * 燃料生產商必須位於與可再生設施相同或在某些情況下相鄰的競標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