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聯合國條約即將限制對海洋的開發利用 - 彭博社
Todd Woody
如果獲得批准,聯合國高海域生物多樣性條約可能會為在高海域開展業務的公司設置新的障礙。
攝影師:Eva Hambach/AFP/Getty Images
週六晚達成的一項協議關於一項歷史性的聯合國條約的措辭,旨在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可能標誌着對海洋的無序開發的終結,這是一個日益緊迫的問題,因為氣候影響不斷增加。
海洋提供了地球一半的氧氣,吸收了超過三分之一的來自化石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併為數十億人提供食物。如果獲得批准,聯合國高海域生物多樣性條約可能會為在高海域開展業務的公司設置新的障礙 —— 定義為超過任何國家管轄範圍的海洋的60%,包括那些提議從海洋中去除二氧化碳的公司。
“我認為荒野西部的終結可能就在眼前,真正承諾執行這項條約,”高海域聯盟的指導委員會成員Susanna Fuller説道,這是一個由40多個環保組織組成的聯盟。“我們需要儘快讓它運行起來,以應對那些問題,”Fuller特別指的是二氧化碳去除計劃。
代表們將在以後的某個日期重新集會,正式通過條約文本,然後提交給聯合國大會批准。
該條約不規範過度捕撈,這是對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主要威脅,因為國際水域的捕魚活動由其他組織管理。但它允許在公海建立海洋保護區,在那裏捕魚可能會被禁止。這將使聯合國朝着2030年保護30%海洋的目標邁進。
該條約還要求對潛在有害活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比如提議在海洋中進行地球工程實驗以應對氣候變化。另一個主要條款要求與所有國家分享從海洋基因資源收穫中獲得的任何收益,其中包括可能用於製藥和其他產品的海洋分子、細菌和藻類。該條約還規定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海洋技術。
關於這些問題的爭端,特別是關於分享海洋基因資源的問題,自2018年以來一直阻礙了條約談判,當時授權起草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起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高海域生物多樣性條約。該1982年的協議規範了國際水域的活動,包括海牀開採。但UNCLOS中沒有出現“生物多樣性”一詞,也沒有提供任何機制來評估工業活動對海洋生物的環境影響或通過海洋保護區保護海洋生物。起草高海域生物多樣性條約是解決這些缺陷的幾十年努力的一部分。
與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一樣,條約談判沿着南北分界線出現了裂痕。依賴海洋生存的小島國家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堅持要求分享海洋資源的利益,並尋求幫助應對發達國家造成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喪失。
“高海上的活動對我們、對我們的領海有着非常強烈的影響,”薩摩亞代表、小島國家聯盟首席顧問伊斯梅爾·扎希爾談判代表説。“在我們看來,除非我們承認利益應該適用並在所有人之間公平分享,否則沒有必要簽署這項條約。”
原定於2022年3月進行的最後一輪談判未能達成協議,隨後在同年晚些時候舉行了進一步的談判。那些談判也未能取得進展,過去兩週代表們一直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會議,以最終敲定該條約。
在上週五晚上預定談判的最後一天結束時,新加坡會議主席雷娜·李召集代表們並告訴他們,“我們有一個機會來達成協議,我們不能讓這個機會從我們手中溜走。”這引發了36小時的閉門談判。“船已經靠岸了,”李在週六晚上對疲憊不堪的代表們宣佈。
條約的約定文本截至週日下午尚未公佈,對於代表們達成共識所做出的妥協尚不清楚。“我們知道有一些小事情可能不像我們希望的那樣對保護結果有利,但我認為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條約,”自2004年以來參加了與高海洋生物多樣性條約有關的每一屆聯合國會議的高海洋聯盟的富勒説。“這取決於我們的努力和政治意願來實施它。”
扎希爾指出,該條約的各項規定將通過多數投票而非共識來實施,而這在其他聯合國條約中是不同的。“我們希望避免一種情況,即一個國家會因為任何原因而否決創設海洋保護區的提議,”他説。
聯合國大會批准該條約後,必須有60個國家批准該協議才能生效。美國從未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共和黨反對,但拜登政府支持高海洋生物多樣性條約。
“今天,世界齊心協力保護海洋,造福我們的子孫後代,”美國國務院在週六晚間發推文説。
協議一經宣佈,代表們中也出現了持不同意見的聲音。土耳其的評論得到了俄羅斯聯邦代表謝爾蓋·列昂尼德琴科的附和,他表示:“我們剛剛收到這些文本的很大部分,這對我們的代表團來説是全新的,代表團沒有機會參與其中的交易部分。”
Zahir説他懷疑延長談判是否會導致更好的結果。“總的來説,作為小島國家,我們對這項條約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