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航空計劃降低女乘務員的退休年齡被判無效 - 彭博社
Ditas B Lopez, Manolo Serapio Jr
菲律賓最高法院宣佈,菲律賓航空公司與一家員工工會之間達成的一項協議被宣佈違憲,該協議規定女性乘務員的退休年齡較低。
該協議“被認為是沒有依據的,歧視女性,並違反法律、國際公約和公共政策,”該國最高法院在其網站上的一份聲明中説道,引用了其於1月10日做出的一項決定。
最高法院表示,2019年PAL女性乘務組提出的一項請願書認為,菲律賓空乘協會與PAL之間的集體談判協議將女性空乘的強制退休年齡定為55歲,男性空乘為60歲,這一點具有合理性。最高法院表示,菲律賓憲法保證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
這家由億萬富翁Lucio Tan擁有的航空公司表示,去年6月1日PAL與機組協會達成的集體談判協議將所有機組成員的退休年齡定為60歲,而不分性別。
該航空公司在週五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新協議顯示了其“致力於成為一個平等機會的公司,在那裏管理層和機組成員共同努力,以生產性合作的精神合作。”
該航空公司表示,他們尚未收到法院決定的副本。在2022年的集體談判協議之前,根據2011年4月發佈的菲律賓勞工裁決,他們將機組的退休年齡定為6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