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美國製造”税收抵免要求引發太陽能爭端 - 彭博社
Jennifer A Dlouhy
工人們在田納西州米利根的一個太陽能發電設施安裝太陽能電池板。攝影師:丹尼爾·阿克/Bloomberg拜登政府正準備決定在可再生能源項目中必須使用多少美國製造設備,以便根據新的氣候法獲得額外的税收抵免,解決能源開發商和太陽能電池製造商之間的關鍵爭議。
即將發佈的財政部指導意見可能會為單個太陽能陣列和風力發電場釋放數百萬美元的額外税收抵免,並有助於決定新的美國製造工廠約200億美元的潛在投資的未來。這一決定對拜登總統平衡迅速推進國內清潔能源製造和通過加速可再生能源項目部署迅速應對氣候變化等常常相互衝突的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
問題在於所謂的國內內容獎勵 —— 最多可獲得額外10%的税收抵免 —— 旨在幫助將清潔能源製造業吸引回美國。根據通脹削減法案,如果可再生能源項目至少包含40%的美國製造產品,通常就符合資格。
高級拜登顧問約翰·波德斯塔已經表示支持嚴格實施,以從中國奪回供應鏈。他表示,在利用聯邦納税人的資金時,目標是“擴大美國的就業機會和投資”。如果公司因為國內內容要求而選擇不利用獎勵,“他們完全可以這樣做。”
太陽能製造商也在鼓勵採取強硬立場,並希望將標準應用於太陽能電池板以及將太陽光轉化為電能的關鍵成分——組件電池。目前很少有太陽能電池板能達到這一標準,可能只有總部位於亞利桑那州的First Solar Inc.的產品可以,不過更多產品正在湧現。Hanwha Qcells和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可能會晚兩年左右。
與此同時,由於選擇有限,開發商已經遊説政府官員逐步實施這些要求,制定豁免條款或為美國製造的組件提供部分信用。
“美國目前缺乏生產某些產品所需的充足產能以滿足國內需求,”太陽能行業協會(Solar Ener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的高級副總裁約翰·斯米諾表示。鑑於美國缺乏電池生產, “財政部可以在提供關於太陽能特定製造產品的明確指導之前,授予一個安全港口。”
一些製造業倡導者認為,法律已經提供了豁免條款,因為即使項目中60%的製造組件是外國製造的,項目仍然可以獲得獎金。
試圖“重新定義或使複雜化”受法律約束的製造品種的做法“將使中國的太陽能行業受益,使其能夠從美國納税人的資金中獲利,並破壞獎金的宗旨,即促進真正的美國製造並發展真正的國內供應鏈,”First Solar政策副總裁薩曼莎·斯隆表示。
對於一些由聯邦資助的交通項目,為避免增加納税人的成本,購買美國貨物的規定有一些豁免條款,Ariel Debin説,他是Sheppard Mullin Richter and Hampton LLP的一名律師。但由於IRA獎金是行業的額外福利,“目前給予人們這種信用的動機較少。”
Mike Carr,美國太陽能製造商聯盟的負責人,表示該組織願意接受有限的豁免,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各方都擔心的是,IRS可能會採取一些短期的舉措,無法給任何人帶來真正的確定性,他們可能會把問題推到以後再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