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馬州法院批准為了保護母親生命而進行的墮胎手術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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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克拉荷馬城(美聯社)—週二,分裂的俄克拉荷馬州最高法院推翻了該州幾乎完全禁止墮胎的部分,裁定婦女有權墮胎,當懷孕危及其健康時,而不僅僅是在醫療緊急情況下。
這對墮胎權利倡導者來説是一個小小的勝利,因為去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自那時以來,包括俄克拉荷馬在內的保守州對墮胎實施了限制。
俄克拉荷馬州最高法院裁定,根據州憲法,一名婦女有權接受墮胎以保護自己的生命,如果她的醫生確定繼續懷孕會由於她懷孕期間患有的疾病或可能發展的疾病而危及生命。此前,只有在醫療緊急情況下才能進行墮胎。
“要求等到出現醫療緊急情況才進行墮胎將進一步危及孕婦的生命,並且不符合緊迫的州利益,”裁決中指出。
在5-4的裁決中,法院表示,該州法律將“保護”和“拯救”孕婦生命作為墮胎禁令的例外。
“‘除非為了拯救懷孕婦女在醫療緊急情況下的生命’這種措辭與‘保護她的生命’大不相同,”裁決中指出。
根據裁決,“醫生對母親的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絕對確定’並不是必需的,然而,僅僅可能性或猜測是不足以確定需要墮胎以保護婦女生命的,”。
然而,法院拒絕就州憲法是否賦予墮胎權利做出裁決。
法院在由計劃生育協會、塔爾薩婦女生殖診所等提起的訴訟中做出裁決,挑戰了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後通過的州法律,該案確保了近半個世紀的全國墮胎權利。
從那時起,一系列法律意味着一些患者不得不前往其他州進行墮胎,因為在他們居住的地方墮胎是非法的。
“這一裁決排除了太多俄克拉何馬州人。俄克拉何馬州人不應該不得不跨越州界才能到達墮胎診所,許多人將無法做到這一點,這是令人心碎的,”墮胎提供者、該案原告之一艾倫·佈雷德博士在一份聲明中説。
俄克拉何馬州的這一裁決不太可能意味着墮胎變得普遍可獲得。
在本月早些時候提起的訴訟中,五名婦女稱她們在懷孕危及生命時被拒絕墮胎。該訴訟聲稱德克薩斯州的法律讓醫生感到困惑,他們拒絕一些懷孕婦女因健康併發症而尋求幫助,因為他們擔心會受到懲罰。
大平原計劃生育協會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艾米莉·威爾斯稱這一裁決是恢復墮胎權利的一小步。
“俄克拉何馬州最高法院認識到了一個基本事實:患者必須被允許獲得拯救生命的關鍵護理,”她説。“但今天承認的權利是如此有限,以至於大多數需要墮胎的人將無法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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