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院稱,銀行在標記欺詐之前必須聽取借款人的意見 - 彭博社
Shruti Mahajan
印度的貸款人必須在將任何貸款賬户標記為欺詐之前聽取借款人的説法,這是該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削弱了銀行迅速收回債務的權力。
裁決駁回了該國銀行監管機構和印度國家銀行(該國最大銀行)對一項底層法院判決的上訴,該判決剝奪了貸款人單方面宣佈貸款賬户為欺詐的權力。印度最高法院週一表示,這類分類應在允許借款人發表意見後記錄理由。
銀行反對對他們七年前獲得的權力進行任何改變,理由是這有助於及時發現欺詐行為。對於被宣佈為欺詐的賬户,後果嚴重,需要向印度中央調查局投訴,並禁止公司的創始人和董事訪問機構資本。
最高法院表示,欺詐宣告會帶來民事和刑事責任,不能在未給予借款人公平聽證機會的情況下進行。“本法院一貫認為,在將某人列入黑名單之前應提供聽證機會,”裁決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