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淨資產是多少? 2400萬至6800萬美元 - 彭博社
Emily Birnbaum, Bill Allison
總共有九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身價至少為2400萬美元。或者可能更接近6800萬美元。
無法比這更具體。這是因為聯邦道德法律要求大法官只披露可能構成利益衝突的資產。因此,公眾只能評估每位大法官持有的部分資產,其價值在一個廣泛的範圍內。
但最新的數據來自大法官們去年發佈的2021年財務披露,並由彭博新聞進行了分析,顯示至少有六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百萬富翁。這意味着這些被任命來做出影響數百萬美國人的決定的法官,比大約90%的美國人要富有得多。
在最近的ProPublica報道揭露了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與共和黨大獻金者的密切關係後,民主黨議員和進步倡導者加大了對最高法院道德規則的審查力度。民主黨人重新提出了旨在為最高法院制定新的道德標準的法案,要求就最高法院最近的行為舉行聽證會,並要求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作證。共和黨人指出,捐贈者、德克薩斯州房地產投資者哈蘭·克勞並未參與任何達到最高法院的案件。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攝影師:Eric Lee/彭博法院專家表示,即使在可獲得的披露中,仍然存在重大差距,這些披露還包括配偶和受撫養子女的信息。沒有一位大法官被要求列出他們個人住宅的價值或政府退休賬户的內容。這些通常是人們擁有的最大資產,Fix the Court倡導組織的執行董事加布·羅斯説。
最高法院的財務披露審查顯示,托馬斯並不是唯一一位過着特權生活的大法官。儘管他和同事們被期望作為法律的中立仲裁者,但倡導者們認為,他們在處理與階級相關的案件時會帶上他們的生活經驗,包括學生債務減免、租户權利、殘疾索賠和勞工工會等問題。
適用於美國聯邦司法機構的財務披露政策於上世紀70年代末頒佈,明確規定這些披露不應代表淨值。相反,它們旨在標記潛在利益衝突,比如在最高法院面前有投資的公司。大法官們已經在涉及他們有財務利益的公司的案件中自行迴避。但根據規定,這些披露相對較窄,部分原因是出於對法官隱私的保護擔憂。
作為政府的一個同等分支,法院主張有權自行制定其道德規則。但民主黨議員們十多年來一直提出立法,將對最高法院進行監督,包括建立道德準則以確保大法官們不受不當影響,以及成立一個獨立團體審查最高法院的行為。
最高法院大法官披露數百萬資產
大多數大法官都是百萬富翁
來源:最高法院財務披露
羅伯茨是最富有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報告顯示他擁有價值在900萬至2700萬美元之間的資產。其中包括一座位於緬因州的海濱小屋,位於一座只能乘船到達的島上,估價每年25萬至50萬美元,以及愛爾蘭的一部分小屋,價值不到1.5萬美元。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攝影師:Erin Schaff/The New York Times/Bloomberg羅伯茨還擁有電信公司Charter Communications和實驗室設備公司Thermo Fischer Scientific Inc.的個人股票。他在馬里蘭州切維·蔡斯(Chevy Chase)的房產未包含在他的披露中,但根據房地產市場公司Zillow的估計,該房產價值約為220.38萬美元。
佈雷特·卡瓦諾法官報告的資產遠遠最少。卡瓦諾大部分職業生涯都在政府服務中度過,報告的資產在1.5萬至6.5萬美元之間。但由於披露規則中的漏洞,他可能價值更高,因為這些規則不要求他披露聯邦退休計劃或他的房產。根據Zillow的數據,他在切維·蔡斯(Chevy Chase)離羅伯茨家半英里遠的房產價值約為170萬美元。
塞繆爾·阿利托法官報告的資產價值在290萬至740萬美元之間,包括數十家個人股票。因此,他去年不得不在七起案件中迴避自己,今年已經有兩起。阿利托在製藥公司強生公司的股份迫使他迴避了一起涉及聲稱因該公司滑石產品導致卵巢癌的女性的重要案件。2008年,阿利托不得不在一起涉及法院將對1989年瓦爾迪茲海上石油泄漏事件中對埃克森美孚公司的懲罰性賠償減少至5.075億美元,而不是25億美元的案件中迴避。阿利托的缺席使法院在另一項可能會取消整個賠償金的埃克森爭議上陷入僵局。阿利托或他的妻子在2015年出售了價值10至25萬美元的埃克森股票。
阿利托擁有個別公司股票的情況在法庭上並不獨特。披露顯示,羅伯茨也擁有個別股票。與阿利托一樣,他不得不在涉及自己有財務利益的案件中迴避。
根據他們的財務披露,幾位大法官是房東。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在2021年從華盛頓的一處物業中獲得了1000至2500美元的租金收入。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將一處價值100萬至500萬美元的紐約物業出租,年租金在15000至50000美元之間。去年,最高法院阻止了紐約的一部分驅逐暫停令,支持房東團體而非租户。
大法官們從最高法院獲得收入,儘管遠遠少於他們在私人執業中可以賺到的數百萬美元。羅伯茨每年賺取298500美元;其他人每年賺取285400美元。
幾位大法官還兼職教授。根據規定,他們只能從教學中賺取約30000美元,這是大法官們增加薪水的常見工作,不涉及向任何特定當事人提供法律建議。(這約30000美元每年會略微調整以適應通貨膨脹。)但是,他們從圖書交易中可以賺取多少並沒有具體限制。
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在2013年展示她的一本書。攝影師:RJ Sangosti/The Denver Post/Getty Images巴雷特在2021年因她的一本書獲得了425000美元的版税,該書尚未出版。尼爾·戈薩奇大法官獲得了超過250000美元,索托馬約爾獲得了超過110000美元,而前大法官斯蒂芬·布雷爾獲得了約8000美元。幾位大法官因他們的圖書交易獲得了超過100萬美元的預付款,這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越來越普遍。
理查德·W·佩恩特,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教授,曾擔任喬治·W·布什總統任內的首席白宮倫理律師。“我們可能有一個在很多方面可能與美國脱節的法院,其中之一就是財富,”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