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的Facebook在歐盟法院對德國對Facebook的攻擊案中敗訴 - 彭博社
Stephanie Bodoni
Meta平台公司的Facebook在其歐盟法庭訴訟中輸掉了一場關於德國反壟斷命令的爭鬥,該命令針對美國科技公司利用大量用户數據獲取利潤的能力。
歐盟法院裁定,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在2019年下令Facebook改變其跟蹤用户互聯網瀏覽和智能手機應用程序方式時,並未超越其權力範圍。此舉是在一項開創性的反壟斷調查之後進行的,該調查同時調查了Facebook涉嫌違反歐盟嚴格數據保護規定的行為。
本週二在歐盟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被視為歐洲反壟斷監管機構能夠採取多大措施確保硅谷公司不會濫用從用户那裏獲取的大量數據來鞏固其市場地位的一次考驗。
“這一判決將對數據經濟的商業模式產生深遠影響,”德國聯邦卡特爾辦公室主席安德烈亞斯·門特表示。“數據是確立市場地位的決定性因素。大型互聯網公司利用消費者的個人數據可能構成反壟斷法的濫用行為。
Meta在多個方面面臨歐盟審查,受到國家和歐洲委員會反壟斷調查以及數據保護調查的審查。今年五月,Meta被處以創紀錄的12億歐元(13億美元)的歐盟隱私罰款,並被要求在監管機構表示其未能保護個人信息免受美國安全機構侵犯後,停止向美國傳送用户數據。
在週二的歐盟案件中,Meta指責去年德國反壟斷監管機構非法混淆數據保護和反壟斷法,以尋求對該公司業務模式進行前所未有的改革。
盧森堡總部的歐盟法院裁定,當競爭監管機構審查Meta等公司潛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時,他們也可以指出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法院補充説,在這種情況下,反壟斷機構必須與其他機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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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德國法院尋求歐盟法庭對該案中歐盟規則範圍的看法,這構成了一種新穎的方法,即監管機構利用反壟斷調查來解決數據隱私問題。
該公司表示正在“評估”歐盟法院的決定,“將在適當時候發表更多言論。”
自2018年生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賦予數據監管機構前所未有的罰款權,並使這些機構成為主要監管機構。
案件編號:C-252/21,Meta Platforms等(社交網絡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