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因州議員批准提高海上風電發展的法案 - 彭博社
Cailley LaPara
挪威斯托爾德的一座海上浮動風力渦輪機。
攝影師:卡琳娜·約翰森/彭博社緬因州在立法者批准了一項鋪平深水開發道路的法案後,距離成為東海岸第一個海上浮動風力發電地點又近了一步。
這項法案於週三獲得批准,其中包括為公用事業公司購買風力電力和開發者利用本地工人建設港口基礎設施的途徑,這一細節導致了上個月州長珍妮特·米爾斯的否決。預計她將在未來幾天內簽署該法案。
該州的目標是到2040年安裝3吉瓦特的海上風能,使緬因州更接近於實現到那一年將電網供電100%採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標。該法案將有助於緬因州為拜登政府到2035年部署15吉瓦特海上浮動風力的目標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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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立法對幫助確保適當選址和運營的海上風力發展與緬因灣野生動物及其所依賴的海洋棲息地安全共存至關重要,”緬因奧德邦自然保護協會的倡導主任伊麗莎·多諾霍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
緬因灣的地理位置很可能需要使用浮動式風力渦輪機,因為那裏的海底可能太深,無法安裝固定底座結構,而這種結構在東海岸其他地區是常見的。浮動技術相對來説還處於起步階段,全球範圍內只有很少的浮動式風電場在運營。
聯邦政府正在準備在緬因灣附近拍賣海域,有些行業人士預計這些銷售將在明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