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司獲得新的ESG規則,旨在應對氣候風險 - 彭博社
Frances Schwartzkopff
攝影師:肯佐·特里布亞爾/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在歐洲運營的數萬家公司面臨新要求,必須報告其經營活動對ESG影響,因為歐盟正在推動通過增加透明度和市場壓力來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惡化的計劃。
歐盟委員會週一表示,已經通過了一份清單,公司必須使用該清單披露氣候變化和其他環境和社會因素對其業務的影響,並報告它們在運營地點的影響。新的歐洲可持續性報告標準是實施歐盟企業可持續性報告指令的機制,這是全球首個採取所謂雙重重要性方法的倡議。
歐盟政策參與總監米爾亞姆·沃爾夫魯姆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採納“標誌着企業和財務規劃中環境責任的新時代的開始。”“現在約有5萬家公司有義務報告可持續性,這些標準是使高質量環境報告成為業務規範的關鍵基石。”
決定是在資產管理人和投資者發起協調但未成功的上訴委員會要求加強其提案几周後做出的。他們表示,這些標準適用於非金融和金融公司,與金融公司更嚴格的報告要求不一致。具體來説,公司被賦予了太多自主權來決定在試圖減少報告負擔時披露什麼。
失望之情令人心痛。歐洲可持續投資論壇(Eurosif)執行董事Aleksandra Palinsk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遺憾投資者要求將關鍵的ESG指標作為強制性要求未被採納。” “投資者需要特定的公司披露信息,以符合歐盟環境目標並滿足金融行業的報告要求。”
在一個充滿高温、森林大火和乾旱的夏天,人們對委員會決定讓公司決定何種氣候信息是需要報告的表示擔憂。根據獨立氣候智庫E3G的説法,歐盟在行業遊説下屈服了。
“在壓力下,委員會已經放棄了氣候相關信息的強制披露,” E3G的高級政策顧問Tsvetelina Kuzmanov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種對披露要求的靈活性將以犧牲更好的數據可用性和可比性為代價,嚴重阻礙了精確、可靠的可持續性報告框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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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表示,儘管它減少了強制性報告,但公司必須進行重要性評估以確定他們應該報告的內容。
這些評估並非自願進行,它們還必須由第三方進行審計。這意味着公司將不得不提供“詳細説明”,例如,為什麼氣候變化對其運營無關緊要,當它對整個經濟產生“廣泛和系統性影響”時。
“我們今天採納的標準是雄心勃勃的,是支持歐盟可持續金融議程的重要工具,”負責金融服務的專員Mairead McGuinnes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7月初,她曾警告稱,過於嚴格的報告規定可能會適得其反,並導致“顯著的抵制”。
美國引入類似報告要求的努力遭到了反對浪潮,主要來自共和黨人。他們試圖阻止環境保護局對發電廠和車輛排放進行監管,共和黨州檢察長要求華爾街資產管理人員報告他們的氣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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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盟的新報告標準,公司將必須披露他們是否有氣候過渡計劃,並報告相關的社會因素,包括侵犯人權,作為突出ESG因素帶來的投資風險和機會的整體計劃的一部分。
“標準在減輕報告公司負擔的同時,也使公司能夠展示他們為實現綠色協議而做出的努力,”麥吉尼斯説。這將確保他們能夠獲得融資。
這些標準將分階段實施。大公司將被要求在2025年發佈他們的第一份報告,基於2024年的數據,而較小的公司將有更多時間。歐盟當局還計劃制定行業特定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