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最高法院駁回昂山素季的上訴請求 - 彭博社
Khine Lin Kyaw
昂山素季攝影師:馬克·梅特卡夫/蓋蒂圖片社緬甸最高法院駁回了昂山素季的律師們對被軍政府提起的一些腐敗案件定罪的上訴。
法院總幹事扎明昂(Zaw Min Aung)週五通過電話表示,最高法院駁回了6起案件的上訴,這些案件中昂山素季被判處總共九年監禁。他拒絕提供進一步細節。
諾貝爾獎得主的律師們試圖推翻這些定罪,其中四起與以她母親命名的慈善機構的捐款有關,另外兩起是因為從一名建築大亨那裏收取了55萬美元。在軍政府法院駁回她的上訴後,昂山素季的法律團隊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昂山素季否認所有指控。
今年8月,軍方總司令敏昂萊恩赦免了19項定罪中的五項,作為全國大赦的一部分。一位知情人士當時表示,她仍需服刑27年。
這位78歲的女士在軍方掌權後被拘留,軍方聲稱全國選舉存在廣泛舞弊,而她的政黨贏得了超過80%的席位。獨立的民意監督機構並未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軍政府已將緊急狀態延長了六個月,直至1月31日,打破了今年將舉行大選的希望,因為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昂山素季支持者之間的衝突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