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認為搜索支付對支持安卓系統是必要的 - 彭博社
Leah Nylen
攝影師:Jeenah Moon/Bloomberg谷歌堅稱向智能手機製造商和無線運營商支付的數十億美元的分成款項,確保這些公司創新並支持Android軟件生態系統,幫助其更好地與蘋果公司的iPhone競爭,一位公司高管表示。
Alphabet Inc.的谷歌和蘋果之間的競爭“異常激烈”,週三在華盛頓的司法部反壟斷審判中作證的Jamie Rosenberg説。現在是谷歌的兼職員工,他於2010年加入該公司,專注於Android和應用商店Google Play。
通過與智能手機製造商如三星電子和無線運營商如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分享搜索收入,Rosenberg表示,谷歌確保這些公司有資源推廣新的Android產品並幫助維護它們,例如繼續提供安全更新。
“我們希望我們的合作伙伴有一致的激勵機制,”他説,並補充説,分成款項是這一機制的“強化機制”。
司法部起訴谷歌存在反壟斷行為,聲稱谷歌向蘋果、三星和其他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使其成為手機和PC上的默認搜索引擎,從而阻止了競爭對手的競爭。作為默認放置的交換條件,谷歌向這些公司支付其賺取的搜索廣告收入的一部分。
司法部的律師試圖在週三削弱羅森伯格的證詞,稱谷歌可以用從Google Play商店獲得的資金支持其Android智能手機操作系統。2021年,Google Play商店的運營利潤超過120億美元,利潤率幾乎達到71%,根據 Epic Games Inc.的律師,該公司正在起訴谷歌涉嫌與應用商店相關的反壟斷行為。
羅森伯格表示,為了在設備上安裝谷歌應用,製造商必須簽署一個移動應用分發協議,通常被稱為MADA。他説,該協議要求公司在設備上預裝一套包括搜索、Chrome和Play在內的11個谷歌應用,但它們不必是默認選擇。
智能手機製造商和無線運營商可以單獨簽署一項分成協議,將谷歌搜索和Chrome瀏覽器設置為默認選項。羅森伯格表示,這些協議激勵其他公司製造或銷售更多的Android設備。一名高管在審判早期作證稱,谷歌在2021年支付了260億美元的分成協議。
在司法部律師梅根·貝爾肖的提問下,羅森伯格承認,谷歌對無線運營商或智能手機製造商如何使用來自分成協議的資金沒有任何條件。
“我們不要求他們與我們分享他們如何使用這些資金,”他説。
Google的Play商店——公司從購買中收取15%到30%的費用——也是“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Rosenberg説。
Rosenberg反駁了公司可以僅憑Google Play的收入來資助Android生態系統的想法。
“我們出於商業利益希望Android取得成功,因為有Play。如果我們在搜索方面做得不好,就不能假設我們在Play上會取得同樣的成功,我認為你不能必然地建立這種聯繫,”他説。
最近的變化
Rosenberg表示,Google最近改變了與美國無線運營商的策略,達成了一對協議——一項收入分成協議和一項為公司提供資金以激勵它們銷售更多Android手機的協議。在這種結構下,收入分成比例較低,但總體上運營商可以通過幫助銷售更多Android手機賺取更多錢,他説。
“坦率地説,我們覺得我們在儘自己的一份力,而他們並沒有盡到他們的一份力,”他談到美國無線運營商。僅僅收入分成“並不能激勵他們。”
2020年,Google還重新談判了與三星的協議,將單一的收入分成協議分為三個:一個專注於搜索,一個專注於服務,第三個專注於營銷,Rosenberg説。在回答問題時,他承認三星的營銷協議取決於第一個使Google搜索成為獨家的協議。
“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使設備更具競爭力,與iOS競爭,”Rosenberg説。
谷歌在歐洲的協議與其他地區不同,歐盟的競爭監管機構在2018年發現其Android合同違反了法律。在那裏,智能手機製造商必須支付費用才能獲得許可使用谷歌的九款應用,包括Google Play,Rosenberg説。谷歌另外提供免費許可證供其搜索應用和Chrome使用,這是其搜索引擎的默認網頁瀏覽器。如果製造商同意在手機上安裝這兩款應用,這家科技巨頭將支付其他應用的許可費用,他説。
由於歐盟的案件,Rosenberg説,谷歌在該地區不支付搜索收入份額。
然而,在2019年的內部文件中,谷歌高管表示這類交易仍然是必要的,因為歐洲的“裁決為競爭對手在設備上獲得完全的搜索排他性創造了機會。”根據文件,微軟公司和亞馬遜公司都在“積極尋求在未被谷歌的收入份額協議覆蓋的設備上達成Bing/Alexa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