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要聯合國取消俄羅斯的常任理事國地位,有道理嗎?_風聞
北京大学曹和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01-01 10:07
前兩天,烏克蘭外交部給聯合國致函説,俄羅斯不具備聯合國成員國和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應該被開除。理由有三:
第一,俄羅斯從未經過法律程序被聯合國接納為成員國和常任理事國。當年,捷克斯洛伐克分解為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國家之後,聯合國分別對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國家加入聯合國進行了大會表決。結束後,捷克和斯洛伐克才以表決結果成為聯合國大會成員國。
第二,在《聯合國憲章》文字及簽名中,沒有俄羅斯聯邦的字眼,只有美國、蘇聯,中國,英國和法國這五個常任理事國的名字。
第三,俄羅斯獲得聯合國會員國及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地位,是聯合國默認的結果,而不是聯合國大會通過法律程序表決的結果。聯合國大會秘書處法律顧問關於俄羅斯在聯合國地位的法律意見不能取代《聯合國憲章》,所以必須重新召開聯合國大會,對俄羅斯的法律地位進行表決。
乍一看,還是挺有道理的,但仔細琢磨,烏克蘭的觀點站不住腳:
(1)當年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脱維亞,烏克蘭、格魯吉亞等從前蘇聯分步分批獨立出去的時候,俄羅斯聯邦一直是作為前蘇聯的主體繼承人身份存在的,比如俄羅斯聯邦在今天還有印古什共和國、車臣共和國和當年的邊疆區等。
俄羅斯聯邦不僅繼承了前蘇聯的國土主體遺產,還繼承了其他遺產,比如太空資產和債務,並在以後的二十多年中逐步還清等。獨立出去以後的其它單體國家,比如立陶宛和烏克蘭等,並沒有承擔這些債務。
這些獨立出去的單體國家,此後,也沒有任何行為意向繼承前蘇聯的遺產,比如,烏克蘭不斷地潑污、扳倒、折除前蘇聯時期的紅軍雕像,俄羅斯則一直反對烏克蘭等拆除這些前蘇聯雕像的行為。
(2)捷克斯洛伐克解體為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獨立國家的時候,前聯邦沒有留存主體,也沒有任何一方有繼承前聯邦遺產的聲索和行為事實。
(3)聯合國大會秘書處法律顧問的意見依據的是歷史形成的不成文習慣,具有等價法律效力,除非蘇聯或其承繼主體俄羅斯聯邦今天有不同的決定。《聯合國憲章》的法定地位是憲章國家全體意志決定單個國家主體意志,常任國家主體意志否決議案主體國家意志,而不是相反。
烏克蘭人做事兒,常常沒有底線。比如這兩天,烏克蘭人又把幾百年前開建奧德薩城的葉卡傑琳娜的雕像給拆除了,其在蘇聯成立前很早很早的百年就開始建城了。後人兄弟間吵架,一怒之下,就把共同的祖墳也給刨了。這下一步,是要踏平祖地村莊和屠城嗎! 有點狠了。
烏克蘭人,立陶宛人,愛沙尼亞人、拉脱維亞人等民族性中不善良的地方就在這兒呢!看來當年美國人和俄羅斯人合起來,讓烏克蘭人把那1500件核武器拆了,還真是有先見之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