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我反對!_風聞
首席合规观察-01-06 14:29
未成年人去KTV唱歌,怎麼就有害身心健康了?中小學生剛放假,就迎來了第一個緊箍咒。1月5日,一則關於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內容被熱議,其中有一條為歌舞娛樂等場所禁止未成年進入,跟隨父母一起也不行。如果這些場所有違法行為,或者不適宜未成年的行為,那就應當去嚴查,而不是限制另一部分人的權益。
這次被熱議的新規,其實並不算新規,早在2020年就已經10月就已經公佈。根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針對未成年人出入這些場所主要有兩類限制,第一就是這些場所不能僱傭未成年人。第二是這些場所不允許出現未成年人,包括歌舞廳、網吧、酒吧、KTV等。要求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未成年禁止進入等標誌,還要查驗身份證。酒吧、網吧等場所其實早已實施禁止未成年進入。而KTV禁止未成年進入則是第一次從出自一個全國性法律。
政策公佈後,關於禁止未成年人禁止進入KTV,網友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分化,一部分認為禁止的好,而另一部分則認為“管太多“。

經過3年特殊時期的大考驗,目前,我國現存KTV企業已經從3年前的20多萬家,暴跌至如今的4.94萬家,生存步履維艱。而今又要面臨當頭一棒。當然,這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
新法為什麼要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呢?根據媒體報道,有兩方面人士出面作了解釋。一個是北京市檢察院一名檢察官,他認為,這類場所比較昏暗,人物形形色色,有抽煙喝酒的行為,孩子會耳濡目染,對未成年身心健康有負面影響。
第二個出面解釋的是醫生。有醫生表示,KTV裏音量都很大,會損傷聽力,畫面和燈光呢,又會損傷視力,所以最好不要去。
但是,對於以上解釋,觀察君旗幟鮮明地表示,我反對禁止未成年進入KTV!
首先,KTV是一個娛樂場所,如果裏面的音樂、視頻畫面、經營者提供的服務、飲食都是健康的,那就應當允許未成年進入。如果KTV不健康,那就應該通過嚴查、舉報等方式進行整頓治理,而不是直接取消一部分人的權益。
其次,檢察官和醫生所説的,抽煙喝酒,燈光昏暗,損傷聽力和視力,完全是在瞎操心。對於未成年而言,父母是第一監護人,這是監護人的職責,他們有職責避免這方面的損害。燈光是可以調亮的,音量也是可以開小的,煙也是可以不抽的,酒也是可以不喝的。
有些孩子,他就是喜歡在KTV裏唱歌,父母陪着一起,釋放壓力、尋找靈感、挖掘歌唱天賦、鍛鍊才藝,不行嗎?難道不比在家打遊戲強嗎?難道會影響身心健康嗎?
國外對未成年進入娛樂場所的限制,主要是出入酒吧的限制,對進入唱吧、KTV等場所則並沒有禁止。日本只在疫情嚴重時期,短暫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以防止感染。
KTV不是洪水猛獸,他本可以是一個尋找歡樂和釋放壓力的地方,甚至還可以是孩子發揮天賦,一展才藝的地方,以有色眼鏡的方式去看待KTV,替監護人做去留的決定,這是一種越權,是公權力的越俎代庖。這樣的社會管理思維,就是在不斷製造巨嬰。
未成年的禁區越來越大,活動範圍越來越小,被圈養,被馴化,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兒童。不能異想天開,所有未成年人在18歲一夜成熟。不能將未成年人與真實生活、現實社會隔離開來,允許未成年在父母的陪同下接觸社會,增長閲歷,釋放壓力,尋找快樂。
法律應該做的是給盲人建設盲道,而不是禁止盲人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