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寧自傳:第101章:姬安寧:手機報案,委曲求全_風聞
姬安宁观察-01-10 10:16
老二的第一部手機,他很快就不滿意了,他又買了一個小米4,大概1600元左右,這一次用着非常得勁,至少看視頻不再卡頓了。
他那個時候,有一個同學,經常和他一切去網吧,有一天晚上,玩了個通宵,回來他説,手機丟了,他還在監控中,看到了偷手機的那個人,40歲左右的樣子,身材瘦高,應該是一個慣犯。
怎麼辦?老二儘管也十分痛苦,但也沒有辦法。我對他説,立馬報案,這事應該交給警察。
於是,老二騎車帶着我到了關林派出所。那個派出所當時沒有院子,就是一個大房間,裏面有許多小房間。
一個青年警察開始讓老二填表,光按手印都按了三次,我心裏説,這比小偷被抓住按的手印都多呀!反覆填寫資料,都用了一個多小時,最後一個老警察看了看説,估計是找不回來了。
我説,怎麼找不回來了呢?他當時正在網吧睡覺,小偷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在他身邊,把他的手機給拿走了,當時的時間是下半夜四點,網吧裏有監控,你們可以拿到監控的。
而那個老警察笑着説,我們天天忙的都是大事,這種小事見的多了,基本都找不回來,你們要有一個心理準備。
我到家以後,隔上一週就給派出所打個電話,回答總是,沒有找到,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像這種能拿到監控的案子,人家都不去查,我們還能有什麼辦法?
本來老大就不信警察,那次在蘇州捱打就堅決不報警,我想告訴老二,有困難,找警察,誰知道關林派出所的行為,徹底讓老二對警察失去了信任。
應該説,這是非常危險的。總結來,總結去,還是我們人不太重要,換一個大人物,或者換成日本人,肯定能把那個手機找回來,因為那可以宣傳,那是政績呀,而我們人微言輕,明明監控都看到了小偷,人家就是不去查,你有什麼辦法?
我那年還要去法院,因為身體原因,我首先要搭三輪車,送到70路站台之後,我再搭公交去法院。那天,碰到了一個70歲左右的老頭,他身材很高很強壯,我説,到70路最近那個站點,3元行不行?他説,行,走吧!
於是我們説笑着就到了那個站台,我把3元錢遞給他,他竟然説,是5元,不是3元!我説,剛才給你説好是3元,我才上車的。他説,他當時答應的就是5元。
那個時候的價錢,這段距離就是3元,我經常坐,不料碰到了這樣一個老頭,我很氣憤,我倒不是心疼那5元錢,而是他已經答應了,又故意反悔了!
我們吵了一會,無可奈何之下,我給了他5元,我當然很生氣,下車之後狠推了一下車門,不料那個老頭竟然下車撲向我,把我給推倒在地。
當時是夏天,我突然覺得腳上劇痛,這時才看到,腳上流血了,還有擦傷。此時,50米外一個小夥子看到了這個場面,大聲呵斥那個老頭,他的意思是,你怎麼可以對一個殘疾人下手呢?那個老頭看情況不對,趕緊開車走了。
這個老傢伙太氣蛋了,他就在我家附近天天等人,我有兩個兒子,隨便一個招呼,就可以教訓這個傢伙,但最後,我還是放棄了,為什麼?因為打他很容易,要是打出一個好和歹,那該如何是好呢?看來,我只有委曲求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