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2歲女學生熟睡時從宿舍上鋪墜亡,究竟是護欄太低,還是牀墊太高?_風聞
今天有新瓜了吗-01-13 09:03
去年12月的時候,蘇州一位22歲的女學生在學校宿舍熟睡時,不慎從上鋪墜落,在被送往醫院後因搶救無效,最終不幸離世。

根據海報新聞的相關報道,墜亡的這位女生於去年8月份的時候,收到了蘇州託普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入學通知書,入學後在軍訓期間因身體原因住院治療,恢復後於去年11月30日下午返校併入住學生宿舍。所住的寢室為8人寢室,有6個上鋪和2個下鋪。

相關新聞報道,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22歲女生熟睡時從學校宿舍上鋪墜亡 家屬質疑牀架不合格:護欄高度僅15釐米左右》
而在去年12月3日的凌晨,女生的舍友向其母親撥打電話,稱女生在熟睡時不慎從上鋪墜落,陷入昏迷,當時現場的舍友已撥打了急救電話。
遺憾的是,雖然醫院已經對女生進行了搶救手術,但這名女生還是因為腦死亡不幸離世。
事後,該女生的母親對學生宿舍的牀鋪質量表示質疑,因為經過測量,牀鋪的護欄高度僅有15釐米左右。
金女士告訴海報新聞記者,由於入學時疫情管控,家人們沒能陪同宋嘉怡看宿舍,並不知道宿舍牀體存在問題。女兒意外發生後,家屬們來到女兒宿舍看到,女兒牀位屬於上牀下桌,牀鋪離地1.9米。牀邊鐵質護欄長約一米,高度只有15釐米左右,且向牀外傾斜,實際高度不到15釐米。扣除牀鋪木板的2釐米厚度和牀墊、被褥厚度後,護欄實際上與被褥齊平,上鋪人員很容易摔落。其他舍友的牀架也和宋嘉怡的一樣。
相關報道段落



報道中的現場測量圖
而根據我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12月13日發佈的《GB/T 3328-2016傢俱、牀類主要尺寸》中提到,類似的牀鋪其護欄的高度在不放置牀褥情況下,安全欄板高度應大於等於30釐米。

國標報告中的相關標準
而女生的母親對於學校的態度也感到不滿,當時女生出事住院時,現場陪同的只有女生的兩個舍友,現場沒有學校值班老師和寢室宿管等相關人員。
並且女生醫藥費及辦後事的費用超過20萬,但學校最終給予的補償只有5萬塊錢,這讓女生的母親有些無法接受。
事後女生家屬於學校進行了多次協商,校方承諾將退還女生的已繳納的學費、幫助家屬申請學平險最高額度賠償,以及提供幾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款。
但女生的母親表示,事發後校方並沒有就牀鋪護欄一事道過謙,僅在學生羣中提醒學生注意上下鋪的,也沒有整改問題牀鋪。
她嘗試過撥打蘇州市教育局、崑山市教育局、市長熱線反映女兒遭遇及該校牀架問題,但均沒有得到處理回覆。
而在昨天,有媒體記者再一次撥打學校負責人電話以及蘇州蘇州市教育局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崑山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員則表示,教育局對學生宿舍設施肯定有檢查,但不一定做到位,具體檢查情況需要聯繫該局政保科,女生家屬還可以和學校繼續協商賠償。
不過當記者聯繫政保科的時候,電話仍然無人接聽。
1月12日,海報新聞記者撥打宋嘉怡班主任龍老師、該校倪副校長手機、該校電話及蘇州市教育局電話,均無人接聽。崑山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則表示,教育局對學生宿舍設施肯定有檢查,但不一定做到位,具體檢查情況需要聯繫該局政保科,宋嘉怡家屬還可以和學校繼續協商賠償。海報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政保科電話均無人接聽。
在法律上校方和牀架生產廠家是否需要對宋嘉怡的離世負責?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學校應當履行管理職責,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如果學校出現管理不到位等其他過錯情形,導致學生受傷或者死亡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報道片段
事實上,早在2019年的時候,網上就曾有新聞報道過17歲女孩因在宿舍墜牀,身體遭到永久性傷殘。還有一家小學生接送站,一個小女孩在上鋪玩鬧時不慎翻落下牀,江蘇南通一6歲孩子在脱衣服準備睡覺時不慎從上鋪摔下,一度病危。




而對於這次事件,很多網友表示,沒想到學生時代最害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另一些網友則表示,學校的牀鋪或多或少都不達標,以前上學時也時常有人從上鋪摔下。有的人加高護欄,有的人慶幸自己命大。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此事,各位學生時代住宿時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