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國民政府要取締舞女伴舞,舞女怒懟:你們這是逼良為娼!_風聞
萧武-自由撰稿人-外来务工人员01-17 11:26
1947年,上海發生過一個比較拉垮的事兒,舞女居然也衝擊當時的上海市政府,搞得市長和警備司令都很尷尬,市長甚至不得不翻牆逃走。
那時候常公號召黨國幹部勤儉節約,於是就有人提出,上海的舞廳太多,有傷風化,也不利於黨國幹部作風建設,於是提議禁止舞廳。
上海當時有二十多家大小舞廳,從業的舞女4000多人,算上其他輔助性的員工和家屬,影響到的大概有兩萬多人。聽到要取締舞廳,禁止舞女從業,於是羣情激憤。
但是有一説一,民國時期舞女和妓女是兩個行業,舞女賣藝不賣身,伴舞的時候客人可以摟着腰拉着手,但不能有更進一步的越軌行為,和妓女不同。
舞女的理由其實也很簡單,我們從事這個行業,也是出於生活所迫,不是我們不去找別的工作,實在是找不到,別的有文化的人都找不到工作,何況我們這種人?
一個舞女説,她自己一個人工作,要養活自己的老孃,還要供自己的弟弟讀書,已經很難。現在這個政策簡直就是逼良為娼,我們本來只是伴舞,現在不讓幹了,那不是逼着我們去賣身嗎?
當時的上海市長吳國楨也很賊,為了分化瓦解舞廳和舞女,怕他們聯合起來反抗,就提出通過抽籤的辦法,分批次取締和禁止。
這個操作我們今天都很熟,既然是抽籤,當然有很多辦法操作了。於是好好的政策變成了有錢的舞廳老闆出錢,賄賂相關人員,就可以過關,而那些小的舞廳就沒有出路了。
羣情激憤的舞女和相關人等舉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集會,去市政府請願,要求政府收回成命。當時不僅市長吳國楨,還有副議長王雲五,也在市政府。聽到舞女要求他們出來對話,他們就靠拖字訣,想等着舞女們自己沒意思了散了。
但舞女們不屈不撓,直到下午仍然不見市長和相關官員出來對話,一怒之下,一起衝進了市政府。一開始警察還企圖打舞女,後面的舞女們就用拉橫幅的長竹竿打警察,警察畢竟人少,抵擋一陣就丟下領導們跑了。
之後出動憲兵和軍警,當場抓了二三百舞女。此事鬧到南京,常公大怒,指示成立一個特別刑事法庭來審判被抓的舞女,要明正典刑。
舞女們繼續團結抗爭,最終南京和上海市政府都不得不收回成命,但仍然堅持要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審判舞女們,在法庭上非要被抓的舞女承認他們帶頭和策劃衝擊市政府。舞女們抵死不承,特別刑事法庭也只好草草收場,把人放了了事。
這件事當時被稱為舞女風潮,也有的簡稱舞潮,之前發生的是同濟大學的學生成立學生自治組織,與市政府發生衝突,到場喊話的市長吳國楨也被學生擠倒在地,但當時在場的地下黨員怕事態擴大,於是趕緊將他拉起來了。
時候政府討論如何處理,有人趕緊捧吳市長,説市長被拉起來之後趕緊説沒事,沒有讓軍警馬上亂打人,很有風度,並且引了蔡元培被打的往事溜鬚。
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學生示威,打了勸阻學生的蔡元培。事後有人問起來,蔡元培連説“打得好、打得好”!當時也曾一度傳為美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