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區通報2023年第一批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件_風聞
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报》官方账号-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领域标杆性报纸。01-19 17:02
今日(1月19日),本報從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獲悉,坪山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近日對2023年第一批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信息及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據悉,為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按照《深圳市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實施細則》(深應急規〔2020〕3號)的規定,坪山區實施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措施。2022年11-12月份,坪山區無納入“黑名單”管理的企業。現將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深圳市鋒匯門窗有限公司未規定期限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案
2022年10月19日上午,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鋒匯門窗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綜合信息系統進行核查,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上報2022年第3季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行為,違反了《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11月10日,依據《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900元(玖佰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深圳邁達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案
2022年9月20日,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深圳邁達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未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具體表現為: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範第1部分:總則》(GB 39800.1-2020)第4.3條表1(續)編號ZB-01的規定為二樓注塑車間操作行車吊裝模具(存在足部傷害)的1名從業人員提供防砸安全鞋。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和《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調整補充)違法行為編號“1023”實施標準第一檔第1點的規定,決定對該單位作出人民幣3000元(叁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文|中國基建報 於海)